洛縣手榴彈爆炸案 殉職警遺孀指控警局失職

2026 年 3 月 30 日

洛杉磯縣警局偵探萊姆斯是去年在訓練基地手榴彈爆炸中喪生的三名警員之一,據他的遺孀稱,萊姆斯並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拆彈技術員培訓。 洛杉磯縣警局

去年7月洛杉磯縣警局發生手榴彈爆炸案,造成三名副警長殉職。其中一名死者萊姆斯(Victor Lemus)的遺孀南希萊姆斯(Nancy Lemus)近日提出法律訴訟,指控警局未能提供其丈夫正式的爆炸物處理訓練,且同事違反炸彈處理規範,將一枚實彈手榴彈帶入禁止爆炸物的訓練設施,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這起發生於7月18日在比斯凱盧茲中心訓練學院(Biscailuz Center Training Academy)的爆炸案,奪走了偵探維克多萊姆斯、約書亞凱利埃克倫德(Joshua Kelley-Eklund)和威廉奧斯本(William Osborn)的生命,成為該部門逾150年來最嚴重的單一事件。此案引發了多項調查,包括美國菸酒槍械爆炸物管理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對爆炸原因的調查,以及兩項針對副警長死亡和第二枚手榴彈失蹤的刑事調查。

南希萊姆斯提出的法律訴訟不僅指控警局未能妥善訓練維克多萊姆斯,還聲稱凱利埃克倫德和奧斯本未能正確檢查和處理手榴彈。訴訟指出,萊姆斯當時是依賴同事的專業判斷,不會預料到他們會將實彈手榴彈帶到訓練場地或用於訓練目的。訴訟強調:「維克多萊姆斯會理解,由於他未受過訓練,他不會接觸到致命的爆炸裝置。該部門是一個準軍事組織,命令維克多萊姆斯加入炸彈小組,卻未能提供他最低標準的訓練,並讓他接觸到奪走他生命的致命裝置。」

洛杉磯縣警局發言人證實已收到訴訟,並表示對事件的調查仍在進行中。該部門發布聲明稱:「我們仍致力於徹底了解這起悲劇事件的來龍去脈,並確保我們人員的安全。部門持續哀悼我們三位縱火爆炸組偵探的逝去,並將繼續支持他們的同事和家人。」本報訊

洛杉磯縣警局偵探萊姆斯是去年在訓練基地手榴彈爆炸中喪生的三名警員之一,據他的遺孀稱,萊姆斯並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拆彈技術員培訓。 洛杉磯縣警局
洛杉磯縣警局偵探萊姆斯是去年在訓練基地手榴彈爆炸中喪生的三名警員之一,據他的遺孀稱,萊姆斯並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拆彈技術員培訓。 洛杉磯縣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