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河不當放生事件 保育專家指外來物種威脅生態

2026 年 3 月 28 日

啟德河不當放生事件 保育專家指外來物種威脅生態

啟德河近日發生不當放生事件,有市民拍攝到一名女子將數條大型淡水魚倒入河中。動物保育組織「龜途」負責人陳仲邦指出,此類行為若涉及外來物種或在不合適的水域進行,將嚴重影響啟德河生態,甚至導致動物死亡,呼籲公眾停止輕率放生。

本文核心內容:

  • 有市民拍攝到一名女子在啟德河將數條大型淡水魚倒入河中,魚類疑似購自街市。
  • 動物保育組織「龜途」負責人陳仲邦指出,胡亂放生外來物種或將淡水魚放入鹹淡水環境,會破壞生態平衡並導致魚隻死亡。
  •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不當放生行為引發關注

相關影片在網上曝光後,引起市民討論。有網民批評從高處將魚扔進河裡的行為如同虐待動物,並呼籲目擊者應拍攝存證,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或愛護動物協會舉報。

外來物種與環境錯配的雙重問題

「龜途」負責人陳仲邦接受訪問時表示,在啟德河進行放生是極度不恰當的行為。他解釋,問題主要在於兩個方面:首先,放生的魚類極有可能是外來物種。香港市面常見的觀賞魚或食用魚多非本地原生品種,一旦在啟德河適應並繁衍,可能與本地物種競爭資源,甚至捕食其幼體,破壞生態平衡。

其次是物種與水域環境不符。陳仲邦強調,啟德河一帶屬鹹淡水交界區域,鹽度較高。將淡水魚直接投入此環境,魚隻會因滲透壓失衡而無法適應,最終在短時間內死亡。他認為這完全違背了放生者積德行善的原意。

過往案例與法律責任

啟德河過往亦曾出現放生外來物種的情況,例如巴西龜、鯉魚,甚至巨型淡水食肉魚「福鱷」。漁農自然護理署提醒市民,放生動物前必須謹慎思量。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