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例風波已過去近七年,事件中逾萬人被捕,其中約七千人未被檢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透露,警方在法律規範下推出「特別項目」,主動聯絡相關人士並提供更生機會。政界及法律界分析認為,當局或基於證據狀況及社會整體利益,傾向不再提出檢控,以協助這些青年改過自新。
本文核心內容:
- 2019年修例風波共有10,279人被捕,截至去年4月底,有2,422人需承擔法律後果。
-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警方推出「特別項目」,在法律規範下主動聯絡曾被捕但未被檢控人士,提供正向活動及更生機會。
- 修例風波中未被檢控的人數約為7,000人,警方曾於2022年底表示會審視證據並短期內決定處理方式,但後續未有正式公布。
- 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分析,若時至今日仍無充分證據提控,當局或傾向透過特別項目處理,而非再落案起訴。
處理方向與社會討論
修例風波未被檢控人士人數眾多,關於「告定放」的議題數年前曾引發社會討論。有意見指出,若涉及嚴重暴力罪行固然需依法追究,但不少青年可能一時誤入歧途。另一種可能性是,當時社會情況混亂,部分被捕人士嫌疑較少或證據不足。這些人士被捕後,證件遭扣留影響離港及人生規劃。
政界與法律界觀點
有政界人士估計,若案件至今仍未起訴,除非出現極為明顯的新證據,否則當局應不會再落案,而是透過特別項目協助改過自新。據悉當局已將結果通知部分人士並發還證件,但預料不會有官方正式公布。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認同此舉措,認為體現「懲教結合」理念,展現對迷途青年的關懷。
有建制派人士分析,當局處理事件存在兩難:若無充分證據提告,始終需了結案件;但公開說明「不再提控」在政治上或不合適。他認為,若消息屬實對社會是好事,尤其對非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士,毋須「追殺到底」。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出,執法部門有酌情權,可考慮社會整體利益後不追究個別犯小錯者。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從法律角度難一刀切,但當局或考慮到被捕者承受的精神壓力及長時間缺乏證據,需取得平衡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