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裁定五角大樓新聞限制違憲 《紐約時報》勝訴

2026 年 3 月 20 日

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聯邦法官周五(20日)裁定,五角大樓對新聞媒體的限制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下令撤銷該部份政策,為《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帶來勝訴。該報於去年12月對相關限制提起訴訟。

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弗里德曼(Paul Friedman)同時下令恢復七名《紐約時報》記者的新聞證。這些記者在去年10月未簽署新政策而主動交回證件。新政策賦予五角大樓權力,若認為記者行為威脅國家安全,可將其列為「安全風險」並撤銷新聞證。

弗里德曼在裁決中指出,該政策鼓勵記者只報導對五角大樓領導層「有利或由其提供的新聞」。法官同意《紐約時報》的論點,認為五角大樓自行賦予自身過大權力以執行新規定。

此次裁決對特朗普政府構成挫敗。特朗普任內曾對新聞媒體施加多方壓力,CBS News與ABC News皆支付1,600萬元訴訟和解金。ABC深夜節目主持吉米·金梅爾(Jimmy Kimmel)去年曾被臨時停播,原因是特朗普政府高層批評其節目並暗示可能採取監管行動。

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前霍士新聞主持人,延續特朗普對媒體的敵對立場。他曾建議拒絕NBC News記者進入五角大樓,並移除多家媒體的現場工作站。數月後,赫格塞斯限制了記者在園區內的無陪同活動。

《紐約時報》發言人表示,裁決「重申了時報及其他獨立媒體在公眾利益下提問的權利」,並強調「美國人有權了解政府運作及軍方以納稅人資金採取的行動」。

國防部新政策自去年10月生效,引發多家主流媒體批評,認為其限制了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採訪方式。許多持有新聞證的記者拒簽新政策而歸還證件,隨後五角大樓則接納以多數親特朗普評論員或意見領袖為主的新媒體成員。

在3月6日的庭審中,弗里德曼法官對規定表達不滿,對司法部律師提出的「記者要求未授權資訊不受第一修正案保障」說法作出強烈回應,指出部門官員可拒絕回答問題,但「沒有法律禁止記者提問」。

報導自由委員會(Reporters Committee for Freedom of the Press)政策副總裁蓋布·羅特曼(Gabe Rottman)表示,裁決「確認國家安全與自由依賴新聞自由,以及公眾獲取政府資訊的權利,不受國家控制」。

目前尚不清楚政府是否會對裁決提出上訴。此次事件仍在持續發展中,後續報導將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