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民主黨籍州長弗格森(Bob Ferguson)19日簽署新法,限制執法人員戴面罩。類似的反蒙面法案本月稍早在由民主黨主導的俄勒岡州與維珍尼亞州議會獲得最終通過;在夏威夷州、馬里蘭州與佛蒙特州也已至少在一院獲得通過。
美聯社報道,這些法案旨在反制特朗普總統的移民執法策略。弗格森簽署法案時,譴責蒙面執法「極不符合美國精神」。但國安部譴責新法「不負責任、魯莽且危險」,「我們絕不會遵守這項違憲禁令」。
2月,聯邦法官裁定加州禁止蒙面的法律歧視聯邦執法人員,因該法適用於聯邦與地方官員,卻排除州級執法人員。此裁決對特朗普政府是一場勝利,但也為各州另闢嘗試路徑。華盛頓州新法限制所有聯邦、州與地方執法人員戴面罩,以避免被指控歧視聯邦官員;其他州多數待決法案也將適用於所有執法人員。
去年9月,加州州長紐森簽署全美首項法案,禁止聯邦官員蒙面執法,僅醫用口罩、戰術裝備等少數情形例外。自去年起,全美超過30州的民主黨議員已提出類似立法。加州也提出新法案,試圖透過將限制一併適用於州級執法人員,重啟蒙面禁令。
華盛頓州新法禁止執法人員與公眾互動時蒙面,僅卧底人員、戰術小組、宗教需求與醫用口罩等情形例外。維州通過的法案規定,違反州禁令的官員可能面臨輕罪指控,最高可處12個月監禁與2500元罰金;但若所屬機構已有蒙面政策,違規將由機構內部處理,而非州級起訴。
俄勒岡州共和黨議員反對禁蒙面條款僅適用於執法人員、不適用於抗議者,警告禁令可能妖魔化公共安全人員。目前,全美已有23州與華盛頓特區立法,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蒙面以隱藏身分、恐嚇他人或犯罪時逃避辨識。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