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保證金計劃新增12國 4月2日生效

2026 年 3 月 19 日

特朗普政府宣布擴大簽證保證金計劃,再將12個國家的公民納入名單。這項措施將於4月2日生效,這些國家公民在在申請赴美商務或旅遊簽證時,需繳納最高達1.5萬元的保證金。

綜合美聯社和國務院公告, 根據於18日發布於國務院網站的公告,這12個新增的國家包括:柬埔寨、埃塞俄比亞、格魯吉亞、格林納達、萊索托、毛里求斯、蒙古、莫桑比克、尼加拉瓜、巴布亞新幾內亞、塞舌爾及突尼斯。

公告指出,在4月2日後,將總計有50個國家公民受此項政策的約束。此前已在該名單上的38個國家包括阿爾及利亞、安哥拉、孟加拉國、不丹及古巴等,其中大多位於非洲。

該政策最初由特朗普政府於去年推出,目的是打擊簽證逾期滯留問題,並更加廣泛地限制非法移民。

根據簽證保證金計劃,來自被指定國家的簽證申請人需繳納5000元、1萬元或1.5萬元不等保證金,具體金額取決於申請人的情況及負責審核的領事官員裁量。

國務院稱:「簽證保證金計劃已證明在大幅降低簽證持有人逾期停留並非法滯留美國的人數方面相當有效。」並補充說,在近1000名已繳納保證金的人中,約97%未出現逾期滯留的情況。

國務院官員表示,若簽證申請遭拒或申請獲批且申請人遵守簽證規定,該項保證金將予以退還。繳納保證金並不保證一定能獲發簽證,這僅是部分個案的額外要求,並非獲得簽證的自動權利。此外,此項計劃不適用於豁免簽證的旅客,該類人士仍可透過ESTA電子系統赴美,無需繳納保證金。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