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第47選區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辦公室在3月16日星期一稱,在3月的例會上,布碌崙第11社區委員會以壓倒性多數投票通過,決定支持由眾寇頓發起的一項立法。這項法案一旦簽署成為法律,將強制要求大都會運輸署(MTA)在計劃進行服務變更時,必須提前向代表受影響區域的地方民選官員們和社委會發佈通知。
據寇頓辦公室介紹,這項法案已於上個月,在紐約州眾議院獲得通過。而且隨後寇頓聯繫了全市所有的社委會,以尋求其支持。
寇頓說:“就目前的情況而言,MTA往往是自行決定進行服務變更,而且至於是否會提前告知那些將受影響的民眾,則完全沒有定數。這種狀況必須改變。我們需要爭取足夠的時間,以便及時知會本地區的居民和商家,讓他們能夠提前規劃替代出行路線。此外,有時擬議的服務變更可能會帶來極其嚴重的出行不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出面爭取其它的替代方案,從而確保那些依賴公共交通出行的乘客能夠更順暢地通勤上班、上學、就醫、探親訪友、外出聚餐、或觀影娛樂。”
寇頓辦公室稱,布碌崙第11社委會的成員們對此表示強烈贊同。在3月12日於布碌崙18大道(18th Avenue)8711號的意大利裔組織聯合會舉行的會議上,該委員會副主席佈雷迪(Ross Brady)指出:“任何有助於提升透明度的舉措,都理應獲得我們全心全意的支持。”
據寇頓辦公室介紹,此前的一項立法(可追溯至1967年)僅規定,服務變更通知只需發送給市長及(當時的)預算委員會(Board of Estimate)。
而這項新法案(編號A02010)旨在擴大通知範圍,強制要求MTA在擬議的服務變更實施前至少30天,同步通知代表受影響區域的區長、州眾議員、州參議員、市議員、以及受影響社委會的區域經理。
寇頓辦公室稱,目前,由紐約州第14選區州參議員科姆里(Leroy Comrie)發起的、與這項法案相配套的州參議院版本法案(編號S02217A),正由紐約州參議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審議。本報記者張之銘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