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齡相差33歲的夫婦何煊與葉秀定,因在屯門菁田邨互毆,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再訊,77歲的何伯表示擬認罪,法官陳廣池強調「好大機會監禁」,並建議他尋求律師代表,案件排期至5月6日答辯及判刑。44歲的何太則擬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2月11日展開為期7天的審訊。何太申請返回內地居住被法庭拒絕。
本文核心內容:
- 77歲男被告何煊(何伯)及44歲女被告葉秀定(何太)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涉及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菁田邨菁信樓大堂的互毆事件。
- 何伯擬認罪,案件排期至2026年5月6日答辯及判刑,法官陳廣池指「好大機會監禁」,建議他找律師代表。何伯獲准保釋候訊。
- 何太擬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2027年2月11日審訊,預留7日審期。她申請由好友協助盤問證人及返回內地居住,均遭法庭拒絕。
- 何伯表示申請法援被拒,因領取綜援而無錢聘請律師。法官指其財政狀況「唔會去到好低嘅水平」。
何伯申法援被拒 官籲尋求法律代表
法官陳廣池開庭時關注到何伯及何太均沒有律師代表。何伯表示早前申請法援遭拒,曾諮詢過事務律師,但由於現時領取綜援,沒有經濟能力聘請律師。法官回應指,既然法援申請被拒,意味著其財政狀況「唔會去到好低嘅水平」。何伯透露經深思熟慮後決定擬認罪,法官隨即強調「你好大機會要坐監」,並建議他「搵嗰律師代表你」,同時提醒何伯在答辯前仍可改變立場。
何太自稱受害人 申回內地居住被拒
何太自行應訊時同樣表示「冇錢請律師」。法官強調她面對的檢控嚴重,建議她聘請律師處理。何太表示擬否認控罪,並指「我係受害人,告我係唔公平、唔合理」。她曾申請由好友在審訊時協助盤問證人,但遭法官拒絕。此外,何太向法庭提出「申請返內地居住」的請求亦被駁回。
案件背景與控罪詳情
兩名被告分別為77歲的退休人士何煊(何伯)及44歲的家庭主婦葉秀定(何太)。控罪指他們於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新界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案件編號為DCCC1513/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