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越南難民收180萬美元天價帳單,國土安全部因其「無法離境」開罰

2026 年 3 月 16 日

華盛頓州一名越南裔男子近日收到一封來自聯邦政府的驚人信件,國土安全部(DHS)因其未能在收到驅逐令後離開美國,對他處以近180萬美元的巨額民事罰款,引發法律與人道爭議。

  • 事件主角:一名年近五十的越南裔男子,五歲時以兒童難民身份逃離越南戰爭抵美。
  • 罰款金額:一百八十二萬零三百五十二美元($1,820,352)。
  • 開罰機構:美國國土安全部(DHS)。
  • 核心爭議:該男子因越南政府不向特定難民簽發旅行證件,客觀上無法遵守2007年下達的最終驅逐令。

這名要求匿名的男子,透過其駐雷德蒙德(Redmond)的移民律師卡塔拉(Olia Catala)分享了他的困境。卡塔拉表示,儘管聽聞過類似案例,但看到客戶帳單上的天文數字時仍感錯愕。她指出,客戶自1980年代初抵美,如今已近五十歲,在美國生活了四十多年。他於2007年收到最終驅逐令,但始終無法離開。

卡塔拉解釋:「他確實有驅逐令,但他無法離開。他持有工作許可證,並且每年都向移民局定期報到。」問題的癥結在於,越南政府不向他這類難民簽發回國所需的旅行證件,使他陷入法律上的兩難境地——既被要求離境,又無路可走。

沉睡數十年的「每日罰款」法規

這項巨額罰款源於一項1996年制定的聯邦法律,該法授權政府對收到最終驅逐令後未能離境的移民處以每日罰款。然而,移民專家指出,這項法規在過去數十年中極少被執行。

根據法規,罰款最高可達每日500美元。經通脹調整後,美國移民委員會(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表示,現行罰款上限可高達每日998美元。這意味著隨著時間推移,罰款會迅速累積至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美元,對任何普通家庭而言都是毀滅性的打擊。

「這是天文數字,」卡塔拉說。「我不認識任何人有180萬美元閒置資金。你收到這封信,看到這個數字會嚇壞。」她建議收到類似通知的移民切勿驚慌,應立即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因為這些罰款程序是可以上訴的。

法律挑戰與自願離境選項

目前,這類罰款的合法性正在聯邦法院受到挑戰。一宗在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提起的訴訟主張,這些可能高達數百萬美元的罰款不僅違憲,更侵犯了個人的正當程序保護權利。由於可能受影響的人數眾多,該案正尋求成為集體訴訟。

諷刺的是,在寄給該男子的罰款通知信封中,還夾帶了一份國土安全部的宣傳單,推廣名為「CBP Home」的自願遣返計劃。傳單寫道:「透過CBP Home自行遣返,按您自己的條件離開」,並承諾為申請者及其家人提供免費航班與離境獎金。這種一手開出天價罰單、另一手提供「離境獎勵」的矛盾做法,讓整個事件更顯荒謬。

來源:KING 5

封面來源: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位於華盛頓的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設施。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