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旨在取消租客負擔經紀費的《公平租屋法》(FAREAct)自去年夏季生效以來,已接獲數百宗違規投訴。然而,至今僅有兩名房地產經紀被強制向遭違規收費的租客退款。
《紐約郵報》報道,首宗裁決涉及Urban Pads經紀公司的門德萊維奇(Israel Mendlewicz)。他因於6月向皇冠高地(Crown Heights)租客收取4480元的租金穩定公寓經紀費,遭消費者與工人保護局勒令全額退款,並加處750元罰金。另一宗案例則是在行政聽證會前,經紀主動退還了2500元費用。
DCWP發言人表示,法案生效後已收到超過1600宗查詢與投訴,並發出了53張傳票。根據311數據,布碌崙以67宗投訴位居5區之首,其次為皇后區與曼哈頓。
該法案由市議員奧塞(Chi Ossé)提出,規定誰聘請經紀誰付費。若房東聘請經紀刊登廣告,則不得轉嫁給租客。門德萊維奇對此憤怒表示,新制迫使從業者必須花費數周向客戶解釋經紀價值,且隨時面臨被租客投訴的風險,導致生計受損。
儘管奧塞在社交媒體上向選民保證「退款即將到來」,但市場數據並不樂觀。StreetEasy去年12月的報告指出,由於住房短缺,房東疑將經紀費攤提至月租中,導致租金估計反而上漲了1.1%。
門德萊維奇觀察到,租客因無力負擔高昂月租而不敢搬家,進一步加劇了市場供應不足的困境。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