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胡楚(Kathy Hochul)曾在提出的財政計劃中提出相同的立法後,紐約州參議會民主黨領導層已將一項要求「極速超速者」(Super Speeders)在其車輛上安裝限速技術的措施,納入了他們下一財年的預算提案中。
州參議會議員將這項所謂的《遏制極速超速者法案》(Stop Super Speeders Act)納入了本周發布的2027財年預算決議草案中,州參議會的提案回歸到了州長在1月份的行政預算中提出的版本,即回溯至由布碌崙州參議員郭納德最初發起的法案。
州參議會的預算決議稱:議會對行政部門的提案進行了修訂,授權紐約市設立一項試點計劃,要求那些存在特定超速違規或被測速攝像頭拍到違規的司機,通過安裝限速裝置來限制其車輛速度;此項修訂是通過採納S.4045-C號法案中類似的立法措辭來實現的。
郭納德說:我起草這項法律,旨在確保那些最危險的駕駛員能夠真正承擔起責任,雖然它僅適用於我們街道上極少數的車輛,但它將對公共安全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對於所有因魯莽駕駛而痛失親人的家庭,我們理應提供這樣的保障。
法案在州眾議會的提案人、布碌崙州眾議員加拉格爾(Emily Gallagh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她對於州參議會將這項措施納入其預算提案一事感到「備受鼓舞」。她一直在眾議會內部積極推動將該法案納入議程。雖然目前的預算談判進程尚處於初期階段,但她將繼續全力以赴,力爭將這項法案納入最終通過的預算版本之中。
倡議團體「交通替代方案」(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上周發布的數據顯示,2025年,紐約市10名最惡劣的「慣性超速者」平均每人收到了179張來自學校區域測速攝影機的罰單。然而,在這10名駕駛中,警方僅對其中3人開立了與超速相關的動態交通違規罰單。
這項法案旨在透過法律手段嚴厲打擊危險駕駛行為,法官有權責令那些在12個月內累計收到至少16張測速攝影機罰單、或在18個月內駕駛執照被扣滿11分的駕駛員,在其擁有或駕駛的所有車輛上強制安裝「限速裝置」。違規駕駛員可能被要求安裝此類限速裝置,期限最長可達一年。
這項裝置,也被稱為「智慧型限速輔助技術」(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旨在透過限制駕駛者的行駛速度,使其無法將車速超標幅度超過每小時幾英里,從而有效遏制超速行為。該技術利用GPS數據自動進行干預,確保車輛在行駛於當地街道或高速公路上時,其最高時速不會超過限速標準5英里——即便駕駛員將油門踩到底,車輛速度也無法突破這一限制。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