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9日裁定,新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目前的三人領導團隊屬「非法編制」。法官在裁決中嚴詞抨擊,特朗普總統堅持親自挑選聯邦檢察官的作法,顯示白官對「個人控制權」的重視遠勝於公共安全。
《紐約時報》報道,聯邦法官布蘭(Matthew W. Brann)在判決書中指出,特朗普政府透過言行表明,其更在乎「由誰掌管新州辦公室,而非該辦公室是否能運作」。布蘭警告,總統持續依賴非法機制任命高層,可能導致「大量危險罪犯的案件被撤銷,或定罪最終被推翻」。
一般而言,聯邦檢察官由總統提名並經參議院確認。然而,特朗普屬意的人選──其前私人律師哈巴(Alina Habba)遭到參議員阻撓。
在哈巴因被判定非法留任而於去年12月離職後,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指派三名檢察官共同領導該辦公室,但布蘭法官認為這種「官僚且空前的領導結構」在法律上並不可行。
司法部副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此前在社交媒體宣稱,「法官不挑選檢察官,總統才選。」哈巴9日亦反擊稱該裁決「荒謬」,指責司法濫權干涉行政分支。
自去年夏天以來,新州辦公室因權力鬥爭陷入混亂,數十名資深律師離職。由於領導權合法性存疑,愈來愈多被告要求撤銷起訴,導致法院陷入失序。布蘭法官直言,政府的辯詞無非是「總統不喜歡他不能隨心所欲地任命任何人」。
新州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主席吉萊特(Joshua C. Gillette)對裁決表示贊同,強調檢察官人選應基於憲法與法律,而非「總統的個人喜好」。布蘭法官已宣布暫緩執行裁決,以允許政府提出上訴。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