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地檢署本周宣布,約巴林達(Yorba Linda)一名父親因非法改裝12歲兒子的電動自行車而發生嚴重事故,正面臨最高可判入州立監獄監禁六年的重罪起訴。
據《洛杉磯時報》報道,檢方指出,受傷男孩此前收到一輛2024款「Talaria XXX」電動自行車作為聖誕禮物,但他和父親非法改裝車子成為電動摩托車,將其最高時速調高至60哩。
39歲父親艾薩克倫(Richard John Eyssallenne)對檢方提出的一項危害和虐待兒童重罪,以及一項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輕罪均不認罪。
當局稱,2025年7月20日下午,男孩在洛馬斯德約巴西路(Via Lomas De Yorba West)和拉帕拉馬大道(La Palma Avenue)交叉路口闖紅燈,被一輛本田思域撞傷。
地檢署指出,本田轎車後方的一名司機用手機記錄下全程。男孩被送醫救治,傷勢包含腦震盪、顱內出血、顱骨骨折、手腕骨折和股骨骨折。
檢方表示,該名男孩2024年12月曾因非法駕駛電動自行車而遭票控。隔月,艾薩克倫帶著兩名兒子參加由約巴林達警局舉辦的安全講座。事故發生後,執法部門發現自行車曾被進行過三項重大改裝,製造商的限速器也被破壞,違法提高車速。
橙縣地檢官斯皮策(Todd Spitzer)說:「一個沒有駕照、未經培訓、對交通規則一無所知的孩子,不該在公共道路上與汽車並排超速行駛,家長放任孩子非法騎行或幫助改裝,等同將一把上膛武器交給了他們,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加州法律根據電機功率、最高速度及車輛是否配備腳踏板,對電動車輛有明確區分。一類和二類電動自行車沒有年齡或駕照要求,三類則要求騎士年滿16歲。一旦透過設計或改裝而超過法定門檻,將被視為電動摩托車,須遵守與傳統摩托車相同的規定,即持有效駕照、車輛登記、保險和車牌。
上周,新港灘警方在學校附近開展違規執法行動,開出數十張罰單,扣押三輛電動自行車,並逮捕兩名騎乘非法改裝電車逃逸的未成年人。
南灣地區,青少年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問題也日益引發關注。一段青少年在赫莫薩灘碼頭附近襲擊一名男子的影片在網路上瘋傳,公眾開始關注到一些年輕騎士不安全且暴力的行為。
該地區執法部門強調,超速、闖紅燈及未成年人非法駕駛電動摩托車等事件屢見不鮮,一些城市已出台新法令並加強執法力度。▍洛杉磯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