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經過三個月審訊,被控替高中兒子和同學舉辦性愛派對和灌酒的51歲南灣洛斯蓋多斯(Los Gatos)婦人奧康奈(Shannon O’Connor),周三(4日)依40多項罪被判有罪,包括危害兒童和性犯罪,刑期擇日宣布。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陪審團對奧康奈做出48項有罪判決,包括2項性交罪、13項危害兒童罪和1項妨礙證人作證罪。2項性交罪最為嚴重,源於檢方指控奧康奈透過第三人性侵2名少女,部份原因是她讓受害少女醉酒到無法同意進行性行為。被判有罪後,奧康奈必須登記為性罪犯。
奧康奈的犯罪行為始於2020年夏季,其子中學畢業後不久。事件曝光後,與兒女搬去愛達荷州避風頭的奧康奈2021年於當地被捕。隨著本案多次延宕、律師更換和加入更多控罪的刑事起訴書,加上去年12月起進行數周審訊,包括20名受害人或參加派對目擊犯案經過的人等數十名證人,奧康奈於聖他克拉縣立監獄被羈押至今已有4年半。
聖他克拉縣地檢官羅森(Jeff Rosen)在判決出爐後於庭外回應記者,形容這是「等太久了,審判過程也很漫長,期間充滿了艱辛、痛苦和磨難。但隨著陪審團做出判決,一切都結束了」。他又認為,如果受害青少年當初挺身而出,阻止奧康奈,就不會有本案發生。
至於3項危害兒童罪名,陪審團認為那些青少年在本案中未遭受嚴重傷害,因此駁回重罪,改為輕罪定罪。
只有一項危害兒童重罪獲陪審團一致無罪判決,而這項罪名的受害人是奧康奈的兒子。
在周三聆訊上,戴上眼鏡的奧康奈神情肅穆地坐在庭上,當陪審團宣讀判決時並無任何表情,並為每一項指控做筆記。
在宣讀判決後,奧康奈代表律師普雷科斯基(Stephen Prekoski)向陪審團降低4項罪名的嚴重性和判該項涉及奧康奈兒子的罪名無罪表達感謝。他強調,其當事人並無性侵任何人,對判決表示失望,又指檢方認為她需為這些指控負責的邏輯「異乎尋常」,稱這是他執業30年以來不曾看過的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