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加緬度一名六旬男子1999年被判16項綁架和猥褻兒童罪名成立,被法官判處終身監禁,如今因年邁獲准假釋,觸怒受害人和本案檢察官。
一名4歲時遭男子芬斯頓(David Allen Funston)綁架性侵的受害人接受《洛杉磯時報》訪問時認為,「他不應該跟我們呼吸相同的空氣,我不認同他獲假釋,因為他是可怕的人,他是一頭怪物」。
芬斯頓被控於1995和1996年在沙加緬度城郊地區,利用糖果和洋娃娃作為誘餌,引誘兒童上車後施暴。
芬斯頓被判20年8個月,以及連續三次終身監禁,服刑最少25年才可申請假釋。現年64歲的他,目前於南加州奇諾市(Chino)加州男子監獄服刑中。
根據加州長者假釋計劃,只要年滿50歲和連續服刑20年,囚犯一般符合參加假釋資格聽證會。若假釋委員會認定他們對公共安全不會構成不合理的風險,囚犯就能獲釋。
根據州懲教局紀錄,芬斯頓在2022年5月一次聽證會上被駁回長者假釋申請,但去年9月在一次委員會聽證會獲批准假釋,全體委員會上周審查後予以維持決定。
《洛時》曾就芬斯頓預計獲釋日期或假釋委員會批准假釋的理由向州懲教局查詢,迄今尚未收到回應。
芬斯頓獲假釋使涉及本案的人難以理解。當年以副地檢官身份負責起訴芬斯頓的沙加緬度縣地檢官舒伯特(Marie Schubert)坦言︰「很多人出獄,我不會大驚小怪,但這次我一定要大聲疾呼。」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