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政府已正式擱置一項旨在加強跨性別與雙性人群體權益的法律改革。司法部長戈德史密斯(Paul Goldsmith)表明,相關修法並非本屆政府的優先事項,引發人權團體失望。
- 本文關鍵事實與數據:
- 涉及法案:《1993年人權法案》(Human Rights Act 1993)
- 核心建議:在法案中增列「性別認同」與「天生性別特徵變異」為受保護理由。
- 建議機構:獨立法律委員會(Law Commission)。
- 政府立場:非現階段優先事項,將專注於法律與秩序。
法律灰色地帶爭議
此爭議源於獨立法律委員會一份長達450頁的報告《Ia Tangata》。該報告是應上屆工黨政府要求撰寫,旨在探討現行《人權法案》僅禁止基於「性別」歧視,卻未明確提及「性別認同」或「雙性人」群體,是否存在法律漏洞。儘管歷屆政府與人權委員會均認為現有條款已涵蓋對跨性別者的保護,但此觀點從未在法庭上得到驗證,法律委員會直指現狀「並不令人滿意」,缺乏判例法導致保護範圍不明確。
委員會建議在法案中增列保護理由,以確認跨性別與雙性人群體在住房、僱傭等方面享有免受歧視的權利。報告特別澄清,修法「不會導致錯誤稱呼性別(misgendering)或使用舊名(deadnaming)被刑事化」。
戈德史密斯:優先整頓秩序
面對質疑,司法部長戈德史密斯並未正面回應政府對現行法律的立場,僅強調:「我們感謝委員會的工作。這是前工黨政府的優先事項,但我們現階段的焦點是整頓法律與秩序的基本面。」
人權委員會對此決定表達失望。殘疾人權利專員兼彩虹權利發言人沃克(Prudence Walker)表示,政府有責任優先考慮人民的尊嚴與安全,並敦促政府重新考慮。她指出,報告已引述廣泛的社會共識,支持加強法律保障,且數據顯示社會對跨性別者的接納度正日益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委員會的建議也涵蓋了敏感議題,例如建議允許跨性別者使用符合其性別認同的單一性別公共設施(如廁所),並認為排除他們所造成的傷害遠大於隱私擔憂。
來源: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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