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公開出櫃的加州最高法院法官詹金斯(Martin Jenkins)卸任至今已有四個月。儘管有多位州上訴法院法官臨時接替,州長紐森尚未任命繼任人,使得充當臨時最高法院法官的上訴法官可對加州法律有效性或死刑做出決定。
《三藩市紀事報》向州長辦公室查詢多日後得到回應,發言人稱「州長正在持續對候選人進行全面審查,以選出接替詹金斯法官的最佳繼任人,當有決定時將對外交代」。
目前不是州最高院史上出現空缺最久的一次。2017年,時任法官沃德加(Kathryn Mickle Werdegar)退休後,時任州長布朗相隔16個月才任命格羅班(Joshua Groban)接任。
有別於聯邦最高法院在其中一位大法官迴避案件或任內去世而無法履職時仍可運作,加州最高法院的空缺由19間上訴法院的法官臨時填補。
2022年退休的前州最高院首席法官卡蒂爾(Tani Cantil-Sakauye)認為,當最高院7位法官其中一人離任時,「就等於失去整個法官席」。
卡蒂爾表示,州最高院每月依州上訴法院法官名字的首個字母為序,邀請臨時填補空缺參與審案,獲邀者可選擇接受或拒絕,只有在多數常任法官在案件公開辯解且初步同意判決後才會就任。
聆訊結束後,臨時法官通常加入其他州最高院法官所撰寫的多數或少數意見。儘管他們可單獨發表意見,但鮮有這樣做。
卸任後由詹金斯接替的前州最高院法官陳惠明(Ming William Chin)指出,臨時法官不會撰寫意見,因此工作須由其餘6名常任法官分擔,「這(缺了一人)就會拖慢法院的工作」。
另一名前州最高院首席法官喬治(Ronald George)提到,短暫失去最高院法官也會影響上訴法院,「上訴庭長期空缺造成的延誤恐損害當事人、下級法院和廣大民眾的利益,因為所有人都依賴上訴庭及時提供的指導」。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