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洛杉磯警察局警官普羅克特(Clifford Proctor)被指控於2015年執勤期間槍殺一名手無寸鐵的流浪漢,儘管被控謀殺罪且遭通緝,但他在被捕前仍多次往返美國,並在南加州自由生活一年多。
《洛杉磯時報》報道,2024年9月,大陪審團對60歲的普羅克特提起訴訟。此前,地區檢察官辦公室重啟對格倫(Brendon Glenn)槍擊案的調查。
2015年,普羅克特在威尼斯灘試圖逮捕29歲的格倫,朝他背部連開兩槍,當時死者身上並未攜帶武器。
普羅克特於2017年從洛市警局辭職,直到去年10月才被逮捕。當時,他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特工拘留。
日前提交的一份法庭文件披露,普羅克特的辯護律師余湯姆(Tom Yu)提供證據和宣誓證詞,證明他的當事人在被捕當日身在美國境內並計劃離境。
證詞顯示,自2024年9月以來,普羅克特已四度飛往加勒比海島國特立尼達。余指出,在普羅克特未出國期間,他一直居住在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從未試圖逮捕他。
余坦言,他的當事人直至去年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時,才得知自己因謀殺罪名遭通緝。
該報報道,普羅克特的逮捕令於2024年10月17日發出,幾乎與他被捕日期整整相差一年。
洛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里斯林(Greg Risling)證實,調查人員於2024年10月對普羅克特位於卡森的住所進行監視,但等到逮捕令獲准執行時,他早已不知所蹤。
里斯林表示,檢察官很快得知普羅克特已飛往特立尼達,原定2024年10月下旬經邁阿密返美,調查人員隨後前往佛州,但事後查明,普羅克特又因不明原因而取消返程航班。
余指出,他對委託人更改航班計畫一事毫不知情。
里斯林證實,檢方去年整年都不知道普羅克特身在美國,當局既沒有試圖逮捕他,也未搜查過他在卡森的住所。
當被問及為何對一名謀殺案被告逮捕行動缺乏緊迫性時,里斯林則回覆,普羅克特對公眾不構成威脅。
執法專家指出,對任何被控謀殺者而言,逮捕令長達一年之久實屬罕見,尤其是在他經常出國旅行情況下。
就連普羅克特的辯護律師也對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處理此案的方式感到困惑。
CBP發言人表示,在起訴書下達後,特工們在「加州以外的機場」曾多次遇到普羅克特,但逮捕令僅限「州內」,並不允許引渡回加州。洛杉磯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