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聯邦法官週一作出裁決,阻止加州執行一項禁止聯邦探官在執行驅逐行動時佩戴口罩的新法律。法官認為,該法案因豁免了州級執法人員,從而對聯邦政府構成了歧視,可能違反憲法。
這場法律戰源於加州通過的《禁止秘密警察法》(No Secret Police Act),旨在限制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探員在執法時的蒙面行為。美國總統特朗普政府對此提出訴訟,稱 ICE 探員需要佩戴口罩以防止被人肉搜索及騷擾。
《禁止秘密警察法》被指違憲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斯奈德(Christina Snyder)在一份長達 30 頁的裁決中,駁回了特朗普政府關於探員需要口罩保護的說法。她指出,戴口罩更有可能「加劇所有人的不安全感」,且 ICE 內部承認佩戴口罩僅由探員自行決定而非機構政策,這更強化了她認為蒙面並非保護執法人員所必需的結論。
然而,斯奈德法官同時裁定,這項法律似乎違反了憲法的「至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她總結道:「該法案對待聯邦執法人員的方式,與處境相似的州執法人員不同。」由於法律條文並未同等適用於加州本地的執法人員,因此構成了對聯邦政府的歧視。
有趣的是,斯奈德法官駁回了聯邦政府阻止另一項加州法律《禁止私刑執法者法》(No Vigilantes Act)的請求。該法要求大多數地方、州及聯邦執法人員在執勤時必須展示姓名或警徽編號。斯奈德認為,由於後者適用範圍更廣,涵蓋了加州官員,因此很可能符合憲法。她寫道:「法院認為,這些法案通過促進透明度來服務公眾利益,而透明度對於問責制和公眾信任至關重要。」
州議員火速回應 擬修法補漏洞
面對法官的裁決,撰寫該口罩禁令的民主黨州參議員維納(Scott Wiener)週一迅速回應,宣布將提案修法,把州執法人員也納入禁令範圍,以彌補法律漏洞。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的辦公室此前已同意在法官審議期間暫不執行這兩項法律。斯奈德法官已將其裁決暫緩至 2 月 19 日執行,意味著身份識別的要求短期內不會生效。邦塔在一份聲明中未具體說明州政府將如何應對,僅強調「安全的社區在透明和信任的基礎上蓬勃發展」。
隨著特朗普政府在全國範圍內加強移民執法,ICE 探員廣泛使用口罩的做法,已引發多地市、州領導人的強烈譴責,認為這製造了恐懼並妨礙了問責。
來源:Politico
封面來源: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89歲的韓國老兵傑克·哈里森(Jack Harrison)坐在輪椅上,來自密西根州,在洛杉磯大都會拘留中心外舉著一塊寫有“禁止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入境”(NO ICE)的標語牌。 (美聯社照片/達米安·多瓦加內斯)提供者: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