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命案震驚全國 入選年度法治十大案件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鄲肥鄉區舊店村發生一宗駭人命案,13歲少年王子耀遭三名同齡同學殘殺後埋屍。案件震驚全國,並於2025年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2024年12月30日,法院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十三周歲的被告人張某無期徒刑、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馬某則由相關部門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為191元預謀殺人 主謀判無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趙俊甫對案件進行深度調研後披露,案發前幾天,主謀張某得知受害人手機內有數百元,便向同夥李某提議殺人後平分錢財。張某預先到大棚挖坑,案發當天將受害人騙至該處下手殺害。事後,張某將受害人手機中的191元人民幣轉出,分了一半給李某,並指使馬某砸毀手機卡。
法官指出,在共同犯罪中,張某是提議並糾集他人殺人的主犯,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罪責最重,故判處無期徒刑。李某積極參與預謀和實施殺人,同屬主犯,罪責次之,被判有期徒刑12年。此判決在刑法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的前提下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彰顯了「寬容而不縱容」的司法方針。
年齡非免死金牌 判決體現寬嚴相濟
近年,部分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的未成年當事人因未達法定年齡而免予刑責,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此案的判決,將修訂後的法律條文付諸實踐,具體回應了公眾對「如何懲處重罪少年」的疑問,並為同類案件提供指引。
對於另一被告人馬某,因其未參與犯罪預謀、未實施具體加害行為,且案後未分得贓款,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決定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體現了「寬嚴相濟、懲教結合」的司法制度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