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6日以2對1裁決,支持特朗普政府對移民法的新詮釋,認定可在遣返程序進行期間,強制拘留長期非法居留的移民而不提供保釋聆訊。
《華盛頓時報》報道,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經檢視《移民與國籍法》的條文結構、立法歷史及國會意圖後,認為政府立場正確。特朗普任命的法官鄧肯(Kyle Duncan)也在該意見書上簽名。
國安部去年在加強遣返行動期間,拘捕兩名來自墨西哥、在美居留多年的非法移民。依國安部新政策,當局以兩人屬「入境申請人」為由將他們強制拘留且不准申請保釋。移民法院亦維持相關決定。兩人其後向聯邦地方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地院裁定政府無權強制拘留,必須給予保釋聆訊機會。
該案爭議焦點在於,非法入境但在美居留多年的人士,是否仍屬「入境申請人」。移民一方主張,雖然法律上可能屬該類別,但被捕時並非「正在尋求入境」,應容許在無嚴重刑事紀錄或安全風險下申請保釋。過往數百宗地方法院裁決均採納此觀點,並指歷屆政府未曾如此行使權力。
多數法官意見認為,以往政府較為寬鬆,並不代表法律禁止現屆政府更嚴格執法。瓊斯寫道,本屆政府只是選擇全面行使法例原本賦予的權限。
反對意見由拜登任命的法官道格拉斯(Dana Douglas)撰寫。她批評多數意見過度擴張法例詮釋,形容裁決把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拘留行動,建立在對「尋求入境」一詞的牽強理解之上。
法律界普遍預期,相關爭議最終將由最高法院裁定。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