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在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發生兩名美國公民古德(Renee Good)與普雷蒂(Alex Pretti)遭聯邦執法人員擊斃事件後,美國民主黨表明,除非共和黨同意改革聯邦移民執法手段,否則不會支持為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提供長期撥款。DHS 主管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及美國邊境巡邏隊(US Border Patrol)。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與眾議院民主黨領袖傑佛瑞斯(Hakeem Jeffries)於星期三晚致函共和黨領導層,列出10項正式要求,作為避免2月13日國土安全部經費中斷的條件。信中指出,選民期望民選代表採取行動,約束 ICE 的權力,避免再有人喪生。
共和黨目前同時控制參、眾兩院,已表明不接受多項建議。不過,民主黨預料將推動立法,把相關要求寫入法律。
以下為民主黨提出的10項改革要求全文:
1. 針對性執法
DHS 人員未持司法搜查令,不得進入私人地方;停止無差別拘捕;改善搜查令程序與標準;在進行移民拘留前,必須核實當事人並非美國公民。
2. 禁止蒙面
禁止 ICE 及移民執法人員在行動期間佩戴面罩或任何遮蓋面部的裝備。
3. 必須展示身分
進行移民執法時,DHS 人員須清楚展示所屬部門、專屬識別編號及姓氏;在被查詢時,須口頭說明其識別編號與姓氏。
4. 保護敏感地點
禁止動用聯邦資金在敏感地點附近進行執法行動,包括醫療設施、學校、托兒中心、宗教場所、投票站及法院等。
5. 停止種族定性
禁止 DHS 人員因個人所在位置、工作性質、所使用語言或口音,以及其種族或族裔,而進行截查、盤問或搜查。
6. 強化武力使用規範
把合理使用武力的標準納入法律;擴大培訓並要求人員取得認證;一旦發生相關事件,涉事人員須即時撤離前線,直至調查完成。
7. 確保州及地方層級的協調與監督
保留州與地方政府調查及檢控潛在罪行與過度使用武力事件的權力;規定證據須保存並與相關司法管轄區共享;在非針對性移民執法以外的大型行動中,須取得州與地方政府同意。
8. 建立制度性保障
明確規定所有拘留場所須符合基本拘留標準,包括即時接觸律師的權利,以防止錯誤拘捕或拘留公民;容許各州就違反相關規定向 DHS 提出訴訟;不論設施資金來源,禁止限制國會議員進入 ICE 設施視察。
9. 隨身攝錄機用於問責,不作監控
規定與公眾接觸時必須使用隨身攝錄機,並訂明影像儲存與查閱要求;禁止追蹤、建立或保存涉及第一修正案活動人士的資料庫。
10. 反對準軍事化警務
規管並統一 DHS 人員在執法行動中使用的制服與裝備,使其符合民事執法的性質,而非準軍事模式。
民主黨強調,若相關改革未獲接納,將拒絕支持國土安全部的撥款法案,國會圍繞移民執法權力與監督機制的對峙,短期內難以降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