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負聯邦逮捕令的墨西哥籍性罪犯,上周竟獲曼哈頓刑事法院法官批准保釋離開,最終需由聯邦法警在法院外將其拘捕。事件引發法院與警方互相指責,警方堅稱早已在檔案中標註疑犯身分,法院官員則推說法官未獲通知。
《紐約郵報》報道,涉案45歲男子莫拉(Gerardo Miguel Mora)是一名積犯及曾被遞解出境的重罪犯。他因涉嫌店舖盜竊,於1月29日在曼哈頓刑事法院出庭。儘管莫拉身負聯邦拘捕令,且根據美國法典涉及「被驅逐外國人非法再入境」罪行,但他當日仍獲准離開法庭。據執法部門消息,莫拉試圖從主要供員工使用的法院後門離開時,被早已在場埋伏的聯邦法警截獲拘捕。當時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探員亦在正門守候。
事件引發「羅生門」,警方消息指責法官傑克-布朗(Sheridan Jack-Browne)無視檔案中的資料,但法院內部人士堅稱「法官不知道有逮捕令」,指檔案中沒有該文件,更聲稱警方在檔案中註明「不應執行」該令。警方發言人3日反駁,受庇護市法例限制,紐約警方不能與ICE合作,亦無法控制法官的決定,但強調即使檔案中沒有實體逮捕令,亦有筆記明確標示莫拉是聯邦逃犯。
案情透露,莫拉曾於2011年在曼哈頓中城尾隨一名21歲女子入屋,企圖強姦及勒頸。他承認爆竊及企圖強姦罪後,於2014年9月被遞解出境。但他隨後非法潛回美國,近期更在曼哈頓涉及藏有霹靂可卡因指控。
莊濟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兼職教授及退休警探阿爾卡薩(Michael Alcazar)批評,事件反映紐約刑事司法系統阻礙ICE執法,「政治不應介入刑事司法,慶幸聯邦探員最終成功拉人。」莫拉目前正由聯邦當局羈押。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