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億緊急警示系統 宏福苑大火無啟動
政府於2020年耗資1.5億元公帑推出「緊急警示系統」,旨在極端天氣、重大公共安全及衞生事故時,透過流動網絡向全港用户發出緊急信息。然而,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警,該系統卻未有響起,引起公眾關注為何不使用此系統向受影響居民發出即時警報。
政府解釋:地區性事故不適用全港警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解釋,緊急警示系統的設計是向全港流動用户發出警報。由於大埔宏福苑火警被界定為「地區性事故」,因此未有啟動系統向全港用户發送緊急警報。政府強調,消防處接報後5分鐘內已抵達現場,消防車及警車的警號聲已發揮即時警示作用。警務人員亦使用警車及無人機廣播系統呼籲市民疏散。同時,政府已透過新聞公報、電台及電視台即時和循環播出「大埔火警特別通知」,提醒附近居民。
系統使用門檻高 僅啟動過一次
翻查記錄,該系統自推出以來,僅在2022年3月因伊利沙伯醫院被定為新冠肺炎定點醫院時啟動過一次。2023年9月黑色暴雨期間,系統未有啟動亦曾引發爭議,當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系統預留給「大型地震或海嘯」等情況使用。根據政府機制,各政策局或部門須在充分理由下,經局長批准(若屬「極度緊急警示」更須政務司司長批准),方可透過系統發送警示訊息。系統設有兩級警示:「緊急警示」用於呼籲市民避免個人健康、安全或財產的即時危險;「極度緊急警示」則用於要求市民對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的明顯即時危險作出即時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