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縣警帶著驅逐通知出現在門口時,薩萬(Sen Savanh)以為這一定是場誤會。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這位63歲的殘障居民住在田德隆區(Tenderloin),25年來一直按時繳納房租,每月1號都會把一張金額725.48元的支票投入附近、位於350 Turk St.的Moser Tower公寓的郵箱中。他表示,驅逐訴訟所稱他未繳房租的月份,包括2025年5月、6月和7月,事實上所開的支票都已經兌現。
薩萬向縣警解釋了情況,縣警遞給他「驅逐辯護合作組織」(Eviction Defense Collaborative)的電話號碼。該非營利組織專為面臨驅逐的低收入租戶提供法律援助。
薩萬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在347 Eddy St.所經歷的這一幕,9月初也發生在田德隆區的其他六棟公寓樓裡。據租戶權益團體「三藩市住屋權利委員會」(HRCSF)表示,在短短兩周之內,共有24名租戶收到驅逐通知。住在1029 Geary St.、575 O’Farrell St.、371 Turk St.、以及另外三處物業的租戶,陸續收到「非法佔有通知」(unlawful detainer),這是啟動驅逐程序的第一步。
問題的來源不在於租戶,而在於房東。
莫瑟公司(Mosser Companies)拖欠支付購買這些樓宇的貸款,法院因此在法拍程序期間指派了一名接管人來管理這些物業。諸如薩萬等租戶並不知情,接管人已經改變了租戶支付租金的方式,從紙本支票改為網上支付。
像薩萬一樣,他們當中絕大多數都是老年人,一直以支票支付房租。三藩市住屋權利委員會執行主任舍伯恩-齊默爾(Fred Sherburn-Zimmer)表示: 「似乎大部分租戶,甚至可能全部都不會說英語。與我們交談的人,直到縣警出現才知道自己要被驅逐。」
這波驅逐事件顯示,當大型公寓房東貸款違約,使建築物陷入一段不確定狀態時,房客往往會受到不利影響。通常情況下,接管人會接手管理物業,直到貸款方完成法拍程序,將物業出售給新的投資人為止。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