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據稱於5月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代理局長簽署的內部備忘錄指示,執法人員可在未持有司法令狀的情況下,進入民宅拘捕對象。非牟利法律組織「告密者援助」(Whistleblower Aid)表示,該備忘錄內容已提交國會,要求立法者介入調查。
綜合美聯社及華盛頓郵報報道,該組織根據兩名未具名、為政府僱員的客戶所提供資訊,向多名參議員披露備忘錄內容。文件其後亦轉交《華盛頓郵報》,並由美聯社率先報道。多名知情人士證實相關指示確實存在,但不清楚是否已在ICE內部廣泛流傳。披露文件稱,相關政策已在德州等地執行,但《華盛頓郵報》未能獨立核實其實施範圍。
備忘錄據稱由ICE代理局長萊昂斯(Todd M. Lyons)簽署,指示人員僅需持有I-205表格,便可強行進入私人住宅。I-205表格由移民執法人員簽署,授權在最終遣返令下進行拘捕;該遣返令通常由移民法官發出。文件同時要求,若遭拒入內,執法人員僅可使用「必要且合理的武力」進入受遣返令約束者的住所。
國土安全部助理部長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以電郵聲明回應時,未否認備忘錄的真實性,並表示凡適用I-205表格者,均「已獲完整正當法律程序,並由移民法官作出最終遣返裁定」。她補充,數十年來,最高法院與國會均承認在移民執法案件中使用行政令狀的正當性。
ICE官員查爾斯(Marcos Charles)週四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記者會上被問及備忘錄時表示,ICE「不會闖入任何人的家」,進入住宅僅限於熱追緝、持有刑事拘捕令或行政拘捕令的情況,並強調行政拘捕令已獲法院在移民目的上認定為合理。
不過,移民法官屬司法部僱員,隸屬行政部門而非司法部門;其職權包括核准遣返,但無權簽發搜查令或其他司法性令狀。
「告密者援助」資深副總裁兼特別法律顧問克利格曼(David Kligerman)在電話訪問中指出,該備忘錄的指示似乎違反憲法第四修正案對「不合理搜查與扣押」的保障。他強調,最高法院曾指出第四修正案是《權利法案》中「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制憲者尤為關切民眾在家中免受政府恣意侵入的安全。
披露文件還稱,該備忘錄並未正式分發給ICE全體人員,而是由部分國土安全部主管傳閱,要求員工閱讀後交回。告密者相信,新進ICE人員被指示遵循該政策,「同時忽視課程教材中相反的書面指引」。文件並提到,多名國土安全部僱員因對備忘錄提出疑慮而遭報復,且至少有一名講師拒絕教授相關內容而辭職。
康涅狄格州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布盧門撒爾(Richard Blumenthal)在MS NOW節目中直言,ICE高層形同要求探員在無司法令狀下破門而入、搜查民宅、恐嚇孩童並拘捕民眾,顯示法律對部分執法人員而言「毫無意義」。
移民倡議組織FWD.us主席舒爾特(Todd Schulte)則批評該備忘錄是「公然非法、違憲的政策」,形容其為執法機構對基本正當程序、私隱與憲法權利的「大規模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