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12歲女童遭3男禁錮性侵 警方不立案引爆輿論 家屬控瀆職再遭駁回

2026 年 1 月 21 日

甘肅12歲女童遭3男禁錮性侵 警方不立案引爆輿論 家屬控瀆職再遭駁回

女童遭網友設局 禁錮三日多次性侵

甘肅臨夏和政縣一名12歲女童小燕(化名),於2021年小學畢業後不久,在網上認識男子馬某華。同年7月,兩人相約見面,小燕被帶上一輛7座汽車,車上另有馬某雲及司某雲。途中,馬某華及司某雲在車上對小燕進行猥褻及強姦。其後,小燕被帶到一間賓館禁錮長達三日,期間多次遭兩人強姦,過程更被拍片,並被脅迫錄音承認是自願發生性行為。

警方初判「無犯罪事實」 家屬追訴十個月終改控

2021年8月1日凌晨,小燕獲釋後獨自在臨夏市中心廣場呆坐,又遭男子周某灑搭訕並帶到另一賓館,再遭三次強姦。翌日下午,小燕的叔叔馬建強(化名)找到她並得知其遭遇後報警。然而,警方調查至8月6日,竟以「孩子自願談對象」、「無犯罪事實發生」為由,不予立案。經家屬不斷追究,案件一度僅被改為「聚眾淫亂」,涉案者僅被刑拘15日。

馬建強質疑處分過輕,要求重查未果,遂於2022年5月將案件曝光,引發媒體及社會廣泛關注。臨夏州隨即成立聯合調查組,並在同日刑事拘留涉案疑犯。最終,馬某華、司某雲、周某灑、馬某雲因強姦罪成,分別被判處6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家屬控警瀆職不立案 12人問責名單未公開

馬建強認為,辦案民警最初不立案及後續僅以「聚眾淫亂」處理,屬於嚴重瀆職,要求追究責任。2023年4月,臨夏州紀委監委通報,案件共有12名相關人員被問責,受到處分或調離公安系統等處理,但問責名單並未對外公開。

家屬不滿處分過輕,持續上訴至甘肅省檢察院。2025年12月,省檢察院作出復議決定,維持不對涉事民警立案調查瀆職。檢方解釋,無證據證實涉事民警存在主觀故意濫用職權或徇私枉法,承認辦案過程「的確有問題」及有過錯,但未達刑事立案程度。此結果在網絡上引發巨大爭議,網民紛紛質疑司法公正與問責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