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終極裁決 39人非法被殺
2012年國慶日釀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在事發13年後,於去年5月展開死因研訊,歷時44天,傳召了84名證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早(2026年1月21日)裁定,39名遇難者均死於「非法被殺」。
研訊聚焦六大關鍵議題
是次研訊主要圍繞六個核心議題,包括負責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是否漏裝水密門、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有否加裝鋼片、「南丫四號」圍板高度是否低於標準、海事處檢查頻率,以及海員有否超時工作等。周官指出,證據已達到民事甚至刑事審訊的舉證標準,因此作出「非法被殺」的裁決。
造船過程缺失 關鍵水密門未安裝
裁決書詳細分析了首項議題,即「南丫四號」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是否漏裝水密門。財利董事羅愕瑩在庭上提出新說法,稱在1994年設計初期,因擔心安裝水密門會令舵機房長度少於法定的船總長度一成,故決定將兩艙打通。然而,周官指出,羅在海難後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供詞中,從未提及此設計決定,直至死因庭才首次提出。關鍵證人、新加坡造船師John Lim的供詞前後不一,亦引起法庭關注。
39名遇難者中,包括8名兒童,其中38人於2012年10月1日在南丫島對開海面遇難,10歲女童徐凱盈則在5日後於東區醫院不治。死因方面,3人死於身體多處創傷,其餘36人為淹死。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