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搣柴」!陳嘉信飲用水風波被撤回銀紫荊星章,回歸後第12人失勳銜

2026 年 1 月 19 日

政府「搣柴」!陳嘉信飲用水風波被撤回銀紫荊星章,回歸後第12人失勳銜

陳嘉信授勳被撤回 成回歸後第12人

去年8月爆出的政府購買冒牌水風波持續發酵,政府今日(1月20日)正式公布,撤回向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政府指出,陳嘉信在出任署長期間,在提升下屬工作表現方面有不足之處,作為部門首長應承擔責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強調,此舉並非懲罰,而是「撤回獎勵」。

回歸以來12人「搣柴」 許仕仁勳銜最高

自香港回歸以來,連同陳嘉信在內,共有12人的勳章被禠奪或撤回。其中最為人熟知的案例,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主席郭炳江涉貪案,二人分別在2018年被禠奪大紫荊勳章和銀紫荊星章。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亦因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於2020年被禠奪銅紫荊星章。

香港特區政府自1997年7月1日起採用自身的授勳及嘉獎制度,旨在表揚對香港作出卓越貢獻或服務社區成績斐然的人士。制度涵蓋多種勳章,最高榮譽為大紫荊勳章(GBM)。

授勳褫奪機制如何運作?

為維持授勳制度的完善與公正,政府設立了褫奪機制。若獲授勳人士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或作出有損授勳制度名聲的行為,政府會考慮是否須禠奪其勳銜。每宗褫奪個案均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其後會在憲報公告,並收回相關勳章或獎狀。

值得一提的是,坊間常以「搣柴」一詞形容褫奪勳章的決定。而前特首曾蔭權雖曾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但其後上訴得直,最終成功保留其大紫荊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