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彭詩喬三藩市報道
聯邦最高法院周二(4日)以5比4裁定三藩市勝訴,限制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在水污染管理上的權力。
這起案件的核心在於,環保法是否僅要求地方政府限制污染物排放量,還是應對排放地點的整體水質負責。
三藩市及其他地方政府主張,只需根據許可證上的排放標準控制污染量即可。聯邦與加州監管機構認為,三藩市未能履行其法律責任,防止細菌和其他污染物經其海濱水污染控制廠(Oceanside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Plant)流入海洋,造成危險污染。
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數認為,環保署在《清潔水法案》(Clean Water Act)下的水污染許可證中,對維護水質的要求過於模糊,已超越其法定權限。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代表多數意見指出,環保署可以設定具體的排放標準,但無權要求地方城市與縣政府對最終排放水體(如太平洋)的水質負全責。「如果許可證包含這類模糊要求,即使排放者完全遵守許可證內所有具體規定,一旦接收水域的水質未達標,仍可能面臨沉重罰款。」
三藩市市府律師邱信福與三藩市水利局(SFPUC)總經理赫雷拉(Dennis Herrera)聯合聲明道,很高興法院作出支持三藩市的裁決,明確指出持證機構僅需對其排放物負責。「將最終水質狀況的責任加諸於許可持有人,尤其是在多方影響水質的情況下,並不合理且不合法。」
市府律師辦公室指出,2013年環保署在三藩市灣區排放許可續期過程中,加入與《清潔水法案》立法原意相違的條款,要求三藩市對灣區與太平洋的最終水質負責。2019年,特朗普政府主導下,環保署再次在三藩市的海洋排放許可中加入這些爭議性條款。三藩市2023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邱信福表示,市府已經投資超過20億元改善污水收集與處理系統,確保三藩市繼續維持其環保領導地位。
保守派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這次與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站在同一陣線,對多數意見提出異議。巴瑞特強調,僅靠具體排放標準仍可能不足以確保水質達標。
美聯社指出,此案促成個罕見聯盟,讓以環保政策著稱的三藩市,與能源企業及商業團體站在同一陣線。
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辦公室警告,此案結果將影響加州保護三藩市灣、太平洋及其他水域的能力。三藩市市參事梅義加(Myrna Melgar)對裁決表達不滿,認為此判決削弱環保法規,與特朗普時期削弱環境保護的政策一脈相承。「看到三藩市這個以環保著稱的城市,在削弱保護水資源與自然環境的法規中扮演關鍵角色,令人深感憂慮。」
聯邦最高法院。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