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APEC期間分階段擴大無人機禁飛範圍至全市

2026 年 11 月 2 日

深圳APEC期間分階段擴大無人機禁飛範圍至全市

深圳為配合APEC會議,將分階段擴大無人機禁飛範圍至全市,並加強低空飛行管控,涵蓋無人駕駛航空器、氣球及風箏等升空物。

本文核心內容:

  • 深圳市人民政府11月3日發布《關於加強低空飛行管控的通告》。
  • 11月7日至10日,福田區及南山區禁止相關航空器、升空物飛行。
  • 11月11日至21日,禁飛區域擴大至深圳全市區域,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 涉及安全保障、應急救援、警務執勤等特殊飛行任務,須依法報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飛行。

APEC期間低空管控安排

深圳市人民政府於11月3日發布《關於加強低空飛行管控的通告》,配合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三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深圳舉行。通告列明由11月7日至10日,相關航空器和升空物禁止在福田區、南山區行政區域內飛行;由11月11日至21日,禁飛區域為深圳全市區域,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禁飛對象與違規處理

通告所稱航空器、升空物主要包括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通用航空活動的航空器,以及航空模型、氣球、風箏、孔明燈等升空物。在上述管控時段和區域內,禁止單位、組織和個人使用低空航空器、升空物實施飛行活動。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通告規定違法違規實施飛行活動者,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配合與噪音管制措施

深圳市有關方面負責人呼籲相關單位和廣大市民主動配合低空航空器、升空物登記管理,並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此外,深圳自11月1日開始,實施為期五年的全市禁止「響咹」措施,所有道路24小時禁止響號,初犯罰300元,一年違規3次,罰款加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