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司法部非法解僱解科米之女

2026 年 10 月 27 日

法官裁定,曼哈頓聯邦助理檢察官莫琳(Maurene Comey)是被司法部非法解僱。美聯社

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聯邦法官弗曼(Jesse M. Furman)26日裁定,司法部非法解僱前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科米(James Comey)之女、曼哈頓聯邦助理檢察官莫琳(Maurene Comey)。這一判決否定了特朗普政府所稱憲法允許其以任何理由進行此類解僱的主張。

綜合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法官查明,莫琳任檢察官10年,負責多起重大案件,持續獲得「主管與同僚一致給予最高肯定」,但她仍在去年7月遭司法部解僱。當時,特朗普政府正因民眾不滿其處理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相關檔案公開事宜的方式而面臨壓力 。

莫琳隨後控告司法部及其他相關人員,認為自己遭到解僱,是因為身為特朗普長期政敵科米的女兒,或外界認定的「政治立場與信念」,也可能兩者皆有。

弗曼今年4月裁定,莫琳的案件可在他的法庭繼續審理。特朗普政府當時主張,這類爭議應先交由考績制度保護委員會(MSPB)裁決。特朗普此前已開除該委員會主席哈里斯(Cathy Harris),後者上訴至最高法院。

弗曼在裁決中寫道,這次解職沒有任何成文法授權,恰恰相反,它違反了《文官制度改革法》(CSRA);他指出司法部長確有解僱助理聯邦檢察官的法定權力,但同樣受CSRA約束,只能以特定方式、基於特定理由行使。

弗曼裁定,這次解僱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行政程序法》,以及莫琳依憲法第五修正案享有的正當程序權與法定權利。他判決莫琳有權領取遭解僱當日起至12月20日的欠薪,目的是「讓她回復至未受損害的狀態」,確保她不會因為這次「非法解僱」承受任何不利的職業影響。

對於莫琳依據憲法第一修正案提出的主張,弗曼暫未作出裁決,表示將等待雙方進一步辯論。不過,他指出,傾向駁回這部分主張,理由是相關爭議大致已失去實際意義,因為莫琳目前已在私人律所執業,不再尋求復職。莫琳已於今年2月加入一家私人律所,出任訴訟部門合夥人。本報訊

法官裁定,曼哈頓聯邦助理檢察官莫琳(Maurene Comey)是被司法部非法解僱。美聯社
法官裁定,曼哈頓聯邦助理檢察官莫琳(Maurene Comey)是被司法部非法解僱。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