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西哥州民主黨聯邦眾議員費爾南德斯(Teresa Leger Fernández)提出新法案,2025年1月20日或之後在沒有拘捕令或合理理由下,遭移民執法人員拘捕或拘留的美國公民,可入稟聯邦地區法院索償。勝訴者最少可獲賠50萬元,拘留每多一天再加10萬元。
本文核心內容:
· 法案名稱:《為遭ICE錯誤拘留公民伸張正義法案》
· 提案人:新墨西哥州眾議員費爾南德斯;聯署人新澤西州眾議員沃森·科爾曼
· 賠償金額:最少50萬元,拘留首日之後每天另加10萬元
· 適用範圍:2025年1月20日或之後遭無理拘捕或拘留的美國公民
· 立法進度:10月15日提交眾議院司法委員會
法案內容是甚麼?
法案為遭移民執法人員,或執行移民法的其他執法人員,在沒有拘捕令或合理理由下拘捕或拘留的美國公民,設立專門的訴訟途徑。受害人可同時起訴涉事人員及聯邦政府。
法院如裁定原告勝訴,須判給50萬元,拘留首日之後每多一天另加10萬元,原告亦可獲得合理律師費及訟費,以及適當的禁制令或宣告性救濟。這筆賠償不影響原告依其他法律可獲得的補償。
法案又規定,涉事人員不得以絕對豁免或有限豁免作為免責抗辯,並明確放棄聯邦政府的主權豁免。受害人可在訴因產生後5年內提出索償。法案亦會永久撤回特朗普招牌政策《大而美法案》中尚未動用的移民執法撥款。
目前遭移民執法人員錯誤拘捕的公民,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起訴,但由於法律限制及聯邦人員享有豁免保障,索償往往困難,現行法律亦沒有保證最低賠償。
有多少美國公民曾被錯抓?
非牟利新聞機構ProPublica調查發現,特朗普重返白宮以來,至少506名美國公民曾遭移民執法人員拘留。《新聞周刊》(Newsweek)亦記錄了多宗個案,包括在芝加哥及明尼阿波利斯被拖出車外的公民,以及一名自稱美國公民的德州男子被遣返墨西哥,其後憑出生紀錄返美。
費爾南德斯在新聞稿中表示:「ICE不能踐踏你的權利後若無其事地離開,他們不能躲在面罩後,彷彿持有違憲的牌照。」
國安部如何回應?
國土安全部發言人向《新聞周刊》表示,費爾南德斯關心「已觸犯法律的非法移民罪犯」,多於非法移民罪案的真正受害人,例如莫林(Rachel Morin)及賴利(Laken Riley)等。
發言人又指,「ICE拘捕及遣返美國公民的指控是假的」,被以「合理懷疑」短暫盤問的人一經證實是美國公民,會即時獲釋;只有對執法人員及公眾構成安全威脅的公民「滋事者」才會被扣留。發言人強調,阻撓執法屬聯邦罪行,襲擊執法人員屬重罪。
法案有機會通過嗎?
法案已轉交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但在共和黨控制的國會中前景艱難。11月中期選舉可能改變兩院控制權,但法案須在第119屆國會結束前成為法律,否則須在下屆國會重新提交。
來源:《新聞周刊》
封面來源:圖為一名ICE人員佩戴的徽章。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