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聯邦法官弗曼(Jesse M. Furman)周一裁定,前FBI局長科米的女兒莫琳·科米(Maurene Comey)去年7月遭特朗普政府解除紐約聯邦檢察官職務,屬非法解僱。
本文核心內容:
· 關鍵人物:莫琳·科米、聯邦法官弗曼、前FBI局長科米
· 被告:司法部等
· 核心時間:2025年7月遭解僱,周一獲裁定非法解僱
· 爭議焦點:國會能否規管聯邦檢察官的解僱
法官為何裁定解僱違法?
莫琳·科米擔任助理聯邦檢察官10年。弗曼指,她參與過多宗全國矚目的案件,一直獲上司及同事「最高度讚揚」,但仍在2025年7月遭非法解僱。
政府辯稱,聯邦檢察官行使的是總統「具決定性及排他性」的權力,因此總統可以隨時把她解僱。弗曼駁回這個說法,在判詞中寫道:「本庭裁定被告是錯的。」
弗曼表示,政府聲稱國會無權規管聯邦檢察官的解僱,這個說法「違背了近兩個世紀以來的最高法院先例」。他又寫道:「事實上,接受被告的論點,將會動搖這個國家憲政體制所建立的平衡。」
莫琳·科米提出了甚麼指控?
莫琳·科米遭解僱後,起訴司法部等被告,指解僱違反憲法的分權原則、第一修正案,以及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她認為自己被解僱,是因為她是特朗普長期政敵科米的女兒,或因為外界認為她持有某種政治立場及信念。
司法部未即時回應美聯社的電郵查詢。
來源:美聯社
封面來源:2025年6月3日,在肖恩「迪迪」康姆斯性交易案庭審期間,美國助理檢察官莫琳·科米在法庭外。美聯社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