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幼稚園鉛中毒案宣判 負責人無期徒刑 園長廚工判囚6至15年

2026 年 10 月 16 日

甘肅幼稚園鉛中毒案宣判 負責人無期徒刑 園長廚工判囚6至15年

甘肅天水市麥積區一間民辦幼稚園去年發生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園方為吸引生源,竟在供幼兒食用的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物質,導致大批幼兒血鉛異常。案件經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於今日對包括實際負責人、園長及後廚人員在內的六名被告作出判決。

本文核心內容:

  • 甘肅天水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於2025年發生大規模幼兒血鉛異常事件,251名在園幼兒中有233人受影響。
  • 調查發現,園方管理人員為提升食品賣相,授意後廚人員網購標明「不可食用」的彩繪顏料,稀釋後摻入麵粉製作食品供幼兒長期食用。
  • 檢測顯示,相關食品的鉛含量最高達每千克1340毫克,是國家標準限值的2680倍。
  • 法院今日宣判,實際負責人李慧芳被判無期徒刑,園長朱敬琳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四名後廚人員分別被判處6年至8年有期徒刑。

案情細節與調查結果

事發於2025年,天水市民辦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發生大規模幼兒血鉛異常事件。經查,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李慧芳與執行園長朱敬琳,為了提升食品的「賣相」以吸引更多生源,竟授意後廚工作人員從網上購買彩繪顏料。該顏料包裝上明確標注「不可食用」,但後廚人員仍將其稀釋後摻入麵粉,用以製作三色紅棗發糕、玉米卷腸包等食品,供園內幼兒及教職工長期食用。

嚴重後果與司法審判

經檢測,涉事食品的鉛含量最高達到1340毫克/千克,遠超國家標準規定的0.5毫克/千克,超標幅度高達2680倍。這起事件被認定為由刑事案件引發的公共衛生事件。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慧芳、朱敬琳身為幼兒園管理人員,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規,授意他人在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情節特別嚴重,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