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審訊進入第16日,譚方駿作供指蔡天鳳於案發當日下午2時起失聯,手機共享位置顯示最後位於大埔。
本文核心內容:
- 案件編號HCCC198/2025,審訊踏入第16日,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審理。
- 譚方駿供稱蔡天鳳在案發日下午2時06分起沒有再聯絡他,最後對話為WhatsApp訊息。
- 他稱下午4時13分至18分訊息變雙剔,其後再變單剔,共享位置顯示手機最後位於大埔。
- 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村屋內謀殺蔡天鳳,並在2月21日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案發當日上午仍與丈夫對話
譚方駿憶述,2023年2月21日上午10時許起床,當時蔡天鳳仍在睡覺。他出門前曾與蔡天鳳面對面交談,其後以電話聯絡。下午2時許,他因朋友Kenny邀約當晚食飯,問蔡天鳳是否同意,蔡天鳳回覆OK,並問「今日忙唔忙呀BB」。
庭上播放二人WhatsApp語音對話。譚方駿轉發Kenny語音訊息,提到當晚有活動、人多可多點菜,並指用餐地點為尖沙咀英記。蔡天鳳先後回覆「都可以嘅」、「OK呀」、「好呀」、「可以呀」,又問「又出咗去食煙煙豬呀?」,並稱「轉頭你得閒我同你講啲嘢,你睇吓Damon(鄺港傑)係幾咁奸狡」。譚方駿回覆已預訂英記,今晚8點3,並談及工作事宜,惟蔡天鳳其後沒有回應。
下午2時後失聯 訊息單剔與雙剔變化
譚方駿供稱,蔡天鳳與他最後對話記錄在案發日下午2時許。他發出訊息後未獲回應,訊息只顯示一個Tick,認為蔡天鳳可能完全未收到訊息,並猜想手機可能無電及關機。至下午4時許,他再發訊息關心「What’s wrong with your phone」、「I thought something was wrong with your iPhone」,發現訊息突然顯示兩個Tick,認為手機至少曾重新開機。
譚方駿稱二人有共享位置。當日他不斷使用共享位置程式尋找蔡天鳳手機。他供稱4時13分前發送的訊息為單剔,4時13分至18分的訊息為雙剔,4時18分後又變回單剔,令他覺得不尋常。在手機短暫接收訊號時,他打開共享位置程式,見到手提電話最後位置在大埔。當晚發現蔡天鳳失蹤後,他曾跟住地址前往該處尋找。
控罪與審訊安排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該罪。
案件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代表。案件編號HCCC19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