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私家車因尾箱放置大量礦泉水而被罰的案例,引起北上自駕的香港車主關注。專家澄清,只要符合特定規定,私家車載運自用物品並無問題。本文將詳細拆解內地交通法例中,關於私家車合法載物的四大前提,並解釋何謂「客貨混裝」的違規行為。
本文核心內容:
- 網傳「因放10箱水被罰」的案例缺乏官方通報支持,可能隱瞞了其他違法細節。
- 交警強調,只要不超重、不超尺寸、不擋視線且車門能正常關閉,正常載運自家飲用水不會被罰。
- 私家車唯一合法的載貨空間是內置行李箱(車尾箱),物品不得佔用乘員艙。
- 若將貨物堆放在副駕駛位、後排座椅或腳踏板上,會被認定為「客貨混裝」,可被罰款。
合規載物四大前提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鄭翔教授的解說,私家車運送個人物品必須同時符合四個前提:空間上,所有物品必須完全放置在車尾箱的封閉空間內;視線與閉合上,裝載後尾箱門須能完全關閉,且堆放高度不能遮擋車內後視鏡;重量上,貨物總重量不得超過行駛證註明的最大允許承載重量;性質上,所載物品必須屬於個人生活自用,嚴禁使用無貨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經營性貨運。
何謂「客貨混裝」及安全提醒
交警提醒,任何將貨物置於乘員艙的行為,包括堆放在座椅或私自拆除座椅,均屬「客貨混裝」,依法可處以罰款。車主在放置重物時應遵循「大下小上、重前輕後」的原則,並避免在尾箱隔板上堆放雜物,以防緊急煞車時貨物衝入乘員艙造成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