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涉嫌有組織犯罪共謀一案,9月9日在紐約布碌崙聯邦法院開審。聯邦檢察官指控這家中國科技公司涉嫌多項犯罪,包括竊取美國公司的技術、濫用美國金融體系,以及協助伊朗監視伊朗公民。該案10月8日(星期四)繼續審理,當天有3名證人出庭作證。
思科(Cisco)前技術營銷工程師傑克林(Brian Jacklin)是8日首位出庭的證人。傑克林說,他在思科負責向員工、業務人員及客戶介紹產品,並參與分析競爭對手設備。思科會購買競爭對手的路由器測試性能和功能,也會查閱競爭對手的公開資料。業務人員則利用分析結果,協助改進思科產品。2002年,他在檢查一台原廠包裝的華為3640型路由器時發現,該路由器的指令層級結構、指令及說明文字與思科同類產品十分相似,其中出現了數項思科專有協議。
辯方說,分析競爭對手的產品是業界慣常做法。許多相同指令源自業界通用的公開標準協定。傑克林僅比對2002年版本的路由器指令,未分析較新版本。購買路由器後,只需輸入問號便可查看相關指令,因此不難進行分析。對於辯方所稱華為在2003年修改指令一事,傑克林表示並不知情。他也未追蹤華為此後的路由器銷售情況。
第二名證人布蘭特(Romain Brante)作證說,他於2010年至2014年在巴黎擔任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資深銀行家,負責華為等亞洲企業的歐洲業務。華為曾於2013年兩次向該行表示,已限制在伊朗的業務,並遵守國際制裁規定。
第三名證人葛然(Pierre Gourain)作證說,他於2016年至2018年擔任法國巴黎銀行全球制裁諮詢主管,負責處理集團各部門上報的涉及美國制裁及出口管制的案件。銀行處於國際資金流動的核心,必須將制裁規定落實到業務流程中,以阻止違規交易。集團政策通常比法規更嚴格,客戶即使在美國境外,也須遵守該行的美國制裁政策。如果客戶從事違反制裁規定的活動,銀行可能被認定為協助客戶從事相關違規行為。銀行也可能停止向客戶提供部分產品或服務,甚至終止業務往來。
葛然說,銀行依據客戶的風險等級,每隔一至五年進行一次審查,但涉及客戶違反制裁規定或涉嫌金融犯罪的負面報道屬於重大信息,即使尚未到定期審查時間,也會觸發額外審查。客戶經理則負責關注相關信息,並向客戶核實情況。2014年,該行對華為及其各子公司進行客戶審查時,華為在銀行提供的標準問卷中表示,該公司遵守美國及歐洲的相關法規,並稱伊朗業務收入僅佔公司總營收的極小比例。
辯方說,銀行合規部門未直接與華為接洽,合規審查主要依賴客戶提供的資料。華為也曾主動向銀行披露與六個受制裁國家的業務往來。該行2014年的制裁指引也未規定客戶來自受制裁國家的營收佔比上限。葛然說,該行此後仍與華為保持業務往來。本報記者張之銘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