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州府兩經理外州上班違規

2026 年 10 月 8 日

加州主計長辦公室兩名前經理被揭長期在州外遙距工作,其中一人搬到愛達荷州後約五年一直在當地工作,卻在遙距工作文件上填報加州地址。州審計官認為,現行政策及監管不足,建議州議會修法,明確禁止州政府僱員經常在加州以外遙距工作。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州政府人力資源局早於2022年已通知各部門,不得批准僱員經常從州外遙距工作。主計長辦公室本身亦規定,僱員不得搬到無法在正常通勤時間內返回指定工作地點的地方。

審計發現,其中一名經理自2020年11月搬到愛達荷州後,約五年沒有向辦公室披露實際工作地點,並在2023至2025年的遙距工作計劃中填報加州地址。

另一名經理則曾在阿拉巴馬州及田納西州工作,同樣沒有向辦公室披露。網絡登入紀錄顯示,她2025年部分時間從阿拉巴馬州登入工作系統,亦曾從田納西州登入;審計人員並發現其稅務文件列田納西州為住所,一份2024年法院命令亦把她列為田納西州居民。

審計報告同時批評主計長辦公室缺乏清晰指引及足夠內部監管,資訊科技及人力資源部門一般亦不會監察僱員實際從何處遙距工作。報告警告,僱員長期在另一州工作,可能改變其稅務責任,令辦公室錯誤代扣薪資稅。審計官建議州議會修改州法,明文禁止州政府僱員經常在州外遙距工作,並要求主計長辦公室更新政策及建立定期監察機制。兩名經理目前均已離開主計長辦公室。辦公室表示,在審計報告公布前已全面落實相關建議。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