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今年11月選舉其中一份公投案,是讓市府創辦公共銀行,若通過將成為全國地方首例。
B提案將修改市憲章,授權創辦一間市政財務公司(MFC)和公共銀行。支持者認為,將讓市府取得低息貸款,為可負擔住宅和小企業發展等市府項目提供資金。
這份提案並非直接創辦公共銀行,而是提供市參事會所需治理框架和授權以設立MCF,作為市有非牟利實體。
MFC可以發放貸款,但不能接受存款。在獲利經營3到5年後,MFC就能轉型為一間完全受到監督的公共銀行,屆時就能同時發貸和接受存款。
有了公共銀行後,市府就能將自家稅金和儲備金存放在自有金融體制內,但一般民眾無法透過該銀行設立支票帳戶。
一個由財政官、主計官、市府律師、市長和市參事會任命的銀行董事會將負責招聘專業人士負責營運。同時成立監督委員會負責提供發展方向,並作為MFC或公共銀行與市參事會之間的聯絡人。
提案由市參事會陳小焱(Chyanne Chen)提出,但市參事菲爾德(Jackie Fielder)推動設立公共銀行已有多年時間,她早於2017年有份創辦「三藩市公共銀行聯盟」(San Francisco Public Bank Coalition)倡議這個構思。
主計官辦公室估計,若提案通過,且市府開始建立MFC到最後公共銀行,「成本將會高昂」。
根據市參事會2021年成立的「重新投資工作小組」(Reinvestment Working Group) 2023年報告,創辦MFC和公共銀行的最初8年恐花費最少3億元。
提供MFC資本和營運資金首年約需2,600萬元,隨後每年增至3,000萬元,踏入第3年營運的總成本約9,000萬元。
主計官指出,MFC只會在足夠資金下才會創辦,資金來源包括市府經費和免還貸款。提案反對者包括市長羅偉和市參事謝里爾(Stephen Sherrill)和王兆倫(Alan Wong),還有商界組織三藩市總商會和灣區委員會等。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