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網的Lyft遭加州政府和三藩市等三個城市提告,被指2020年22號提案通過前,把網的司機錯誤歸類為獨立承包商。各方如今達成2億7250萬元和解,成為加州歷來最大宗僱員錯誤分類和解。
非牟利新聞組織CalMatters報道,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與三藩市、洛杉磯和聖地牙哥市府律師及職員昨日在三藩市召開記者會公布這項和解,表示2016至2020年間為Lyft服務的數以千計司機有權獲得最低工資、加班費和工作相關開支報銷等應有待遇,他們將可瓜分最少2億3700萬元。
州府與三個城市的市府律師辦公室處理本案長達6年,他們的訴訟其後在三藩市高院與加州勞工專員辦公室和2名個別司機提出的訴訟合併審理。
州府與地方政府也提告指控另一間網的公司Uber錯誤分類司機和薪資盜竊。兩間公司多年來一直抗辯,並曾要求加州最高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覆核案件,但均遭拒絕。
Uber亦被告同罪但拒談判
聖地牙哥市府律師費伯特(Heather Ferbert)指出,Lyft只是整體問題的一部分,Uber的網約車市場佔有率更大,意味涉及更多司機、更多行駛里數和更多受影響工人。她又稱,如果Uber不願回到談判桌討論一份有實質意義的和解,案件可能進入審訊。
2020年,Lyft、Uber與其他總部設於加州的零工經濟公司花費高達2億500萬元力推22號提案,最終獲58%選民支持。提案使相關公司可把網的和送貨司機視為獨立承包商,而非僱員。
但22號提案通過以來,不少網的和其他司機仍投訴類似問題。CalMatters早前調查發現,實際上沒有主管機構負責確保零工公司根據該法作出的承諾得到落實,包括工資保障、部分醫療福利,以及遭平台停權後提出申訴的機制。
加州勞工專員加西亞布勞爾(Lilia Garcia-Brower)表示,其辦公室放棄和解協議中應得的545萬元,讓所有可用款項直接交給提出工資申索的司機。辦公室透露已有1,600多名Lyft司機提申索;由於和解適用於所有合資格的Lyft司機,因此最終可能獲賠司機數仍不明。
Lyft在向證券及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公司可選擇分四年支付和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