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移民執法監管 加州禁用電擊手套

2026 年 10 月 1 日

加州新法禁止執法機關使用電擊手套,圖為肯塔基州獄卒展示其使用的電擊手套。美聯社

州長紐森簽署法案,禁止執法機關使用電擊手套,這是他簽署的加強加州政府對聯邦移民執法監督21項法案之一。

其他獲簽署的法案包括:對私人拘留設施徵收25%的稅、限制移民當局在突襲行動中使用閃光彈、禁止曾有「嚴重不當行為」的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人員擔任州府職員或警察,以及擴大州政府對拘留設施的監督權限等。

紐森在聲明中承認,加州無法直接挑戰聯邦移民政策,但他簽署的這些法案「加強了本州移民執法方面的透明度、問責制與監督管理」。

加州這項電擊手套禁令的出台,正值國土安全部準備斥資高達2000萬元,為ICE人員配備這項可穿戴技術之際。電擊手套接觸人體裸露皮膚時會釋放電擊造成劇痛。加州這項禁令有效期至2030年。

此前,自去年白宮派遣國民警衛隊前往洛杉磯鎮壓抗議活動後,加州為遏制ICE在加州活動的各項嘗試,均遭到法律阻礙。紐森去年簽署的法案,原本將禁止聯邦執法人員佩戴面罩隱藏身分,遭聯邦法官推翻,指其適用範圍過於選擇性。這次最新獲簽署的法案中,包括由三藩市民主黨籍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起草的禁令修改版,禁止州、地方及聯邦執法人員佩戴面罩以隱藏身分。本報訊

加州新法禁止執法機關使用電擊手套,圖為肯塔基州獄卒展示其使用的電擊手套。美聯社
加州新法禁止執法機關使用電擊手套,圖為肯塔基州獄卒展示其使用的電擊手套。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