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最高法院裁定,神職人員在宗教告解情境中得知虐待兒童案件,毋須向當局舉報,此舉維護了教會所稱的「告解保密原則」。該裁決源於一宗涉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LDS,又稱摩門教會)的長期訴訟案。
- 裁決核心:豁免神職人員在「告解室」或「保密」途徑中得知虐童案時的強制舉報責任。
- 案件起因:三名遭父母性侵的兒童控告摩門教會及兩名知情未報的主教。
- 涉案父親:保羅·亞當斯(Paul Adams)曾於2011年向主教告解其罪行,但虐待行為持續至2017年。
- 法律依據:法院引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自由條款,認為法庭不應評估宗教教義。
訴訟背景:主教知情未報
此案源於2020年,保羅·亞當斯與萊扎·亞當斯(Leizza Adams)的子女提起訴訟,指控多年來遭這對科奇斯縣夫婦虐待。法庭文件顯示,保羅·亞當斯曾於2011年在告解時向一名主教承認罪行,翌年另一名主教在正式紀律聆訊中也討論了這些罪行。
然而,根據美聯社2022年的調查,教會遵循內部政策將資訊保密。報導指出,第二名主教曾致電教會內部求助熱線尋求建議,卻被告知不要報警或聯絡兒童福利官員。虐待行為因此持續,直到2017年,因部分虐待影片在新西蘭被發現,亞當斯夫婦才被捕。保羅·亞當斯在候審期間於獄中自殺;萊扎·亞當斯則於2018年對兩項虐兒重罪指控不作抗辯,被判30個月監禁。
法院裁決:宗教自由凌駕舉報義務
亞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的最新裁決,推翻了州上訴法院先前支持受害兒童的判決。上訴法院曾認為,告解和紀律聆訊的討論可能並非真正保密。
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約翰·洛佩斯(John Lopez)在23頁的裁決書中指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宗教自由,這阻止了法院和陪審團在評估神職人員為何選擇不舉報時,去審視其宗教教義。他引用2020年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強調教會有權「不受政府干預」地決定信仰和教義事務。洛佩斯寫道,沒有證據顯示LDS教會是為世俗目的而「欺詐」或「串謀」,因此其行為受憲法宗教條款保護。
LDS教會對此一致裁決表示歡迎,並在聲明中譴責虐待行為,稱其為「對信任的悲劇性背叛」,同時強調教會投入大量資源預防虐待並鼓勵舉報。
來源:theguar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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