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 助受災屋主獲足夠保障

2026 年 9 月 30 日

州長紐森簽署和否決數項與山火房屋保險和賠償相關法案,圖為去年初州職安署人員在帕利塞茲山火災區展開清理工作。美聯社資料圖片

本報訊

州長紐森簽署新法案,從明年開始,加州所有房屋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受災客戶提供最少50%「延長重置成本保險」,讓受災屋主能夠獲取足夠的財政補償,同時否決了兩項改善山火災民災賠的法案。

《三藩市紀事報》指出,幾乎在所有情況下,包括那些標榜為重置成本保險為主打等房屋保險,只會在設定保額上限內賠償投保人的房屋和財產損失。延長重置成本保險(extended replacement cost coverage)允許投保人在必要時可領取突破該上限的保險金。《紀事報》去年偵查報道發現,不少大型保險公司利用一條容易出錯的演算法向屋主推薦保單上限,但演算法使山火受災屋主得不到足夠保金重建家園,即所謂「不足額保險」(underinsurance)。當災難發生後導致對承包商和建材的需求暴漲從而推高價格時,問題更加嚴重。

倡議人士認為,延長重置成本保險對解決不足額保險是一項關鍵工具,助投保人取得超越保險上限的金額。州保險局資料顯示,全州有87%房屋保險已延長重置成本保險,三分之一提供50%或以上。

屋主們需主動選擇加入這項保險,也會增加保費。這項由州參議員帕迪拉(Steve Padilla)提出的SB 876新法還要求包括加州「公平計劃」(FAIR Plan)等所有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提供重建家園的報價。

另外,紐森簽署了州參議員艾倫(Ben Allen)提出的SB 1301法案,規定保險公司在決定不續保之前,必須提前90天(先前規定為75天)通知投保人。

如果保險公司決定終止保單的原因是投保人可以解決的問題(例如屋頂老化),則必須提前120天通知投保人。該法案將於2028年初生效。

他否決了兩項旨在解決去年初南加州伊頓(Eaton)和帕利塞茲(Palisades)山火後出現的索賠問題的SB 877和SB 878法案,本來計劃要求保險公司就逾期賠償支付利息罰款,並向投保人提供針對其索賠所制定的所有估算報告副本。

州長紐森簽署和否決數項與山火房屋保險和賠償相關法案,圖為去年初州職安署人員在帕利塞茲山火災區展開清理工作。美聯社資料圖片
州長紐森簽署和否決數項與山火房屋保險和賠償相關法案,圖為去年初州職安署人員在帕利塞茲山火災區展開清理工作。美聯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