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麻州母親林賽·克蘭西(Lindsay Clancy)被控殺害三名子女案,其辯護律師在案件流審後改變策略,聲稱缺乏證據證明克蘭西犯案。此舉與辯方先前承認殺人事實、但主張因產後精神病不負刑責的立場大相逕庭。
- 案件背景:36歲的克蘭西被控於2023年在其達克斯伯里(Duxbury)住所,用運動彈力帶勒死三名子女後試圖自殺。
- 審判結果:案件因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於本月初宣告流審。
- 辯護轉變:辯方從主張「產後精神病」不具刑責,轉為質疑「缺乏殺人證據」。
- 控方反駁:檢方指有「大量」證據,包括運動彈力帶上的DNA及克蘭西在醫院的陳述。
辯護策略大轉彎 質疑調查草率
在週二的狀態聆訊中,辯護律師凱文·雷丁頓(Kevin Reddington)的立場出現明顯轉變,他質疑:「有什麼證據證明是她做的?」雷丁頓稱原始調查「荒謬」,並補充說調查人員「立即就假定這名女子有罪」。他引用麻州法律標準,主張從未有足夠的法律證據證明克蘭西殺害了孩子,並質疑她在自殺未遂後於醫院所作陳述的準確性。
控方堅持證據確鑿 將評估是否重審
普利茅斯縣助理地區檢察官莎南·白金漢(Shanan Buckingham)反駁稱,有「大量」證據顯示克蘭西殺害了她的孩子,包括在孩子頸部發現的運動彈力帶上的DNA,以及醫院牧師的證詞,指克蘭西曾說她必須殺死他們。白金漢指出,這是辯方首次質疑證據的充分性。地區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Cruz)表示,辦公室尚未決定是否重審克蘭西,將在11月2日的聆訊後,根據對證據的徹底審查做出最符合正義的決定。
來源:加拿大廣播公司
封面來源: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