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快遞員助人反遭索償 法院二審駁回「氣流致跌」訴求

2026 年 9 月 26 日

江門快遞員助人反遭索償 法院二審駁回「氣流致跌」訴求

廣東江門一名快遞員因好心協助跌倒老婦,反被其家屬以「行車擾動氣流致跌倒」為由索償92萬元人民幣。法院經二審審理,認為因果關係證據不足,最終駁回原告訴求,為事件劃上句號。

本文核心內容:

  • 事發於2025年6月17日,京東快遞員李金陽在派貨時,發現後方十餘米處有老婦跌倒,遂停車協助並召喚救護車。
  • 老婦其後離世,家屬於數月後提起訴訟,要求賠償92萬元人民幣,主張快遞員駕駛三輪車的氣流及噪音構成「非接觸侵權」。
  • 警方調查顯示,涉事三輪車無碰撞痕跡,家屬在警方問詢階段亦否認發生碰撞。
  •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認定家屬主張的因果關係不成立,訴請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判原告敗訴。

事件經過與法律爭議

快遞員李金陽在事發後主動跟進老婦康復情況,未料反成被告。案件核心爭議在於,無直接物理接觸的「氣流、噪音驚嚇」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並需承擔賠償責任。法院的判決對此給出了明確答案。

判決結果與社會迴響

李金陽在獲判無責後表示「心裡的大石頭終於落地」,並強調未來若遇類似情況仍會出手相助。此案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不少網民對快遞員的遭遇表示同情,並感慨「好人難做」,同時亦對法院基於證據的判決表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