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提案撥豪宅轉讓稅助可負擔房屋

2026 年 9 月 26 日

I提案要求將豪宅及高價物業轉讓稅的部分收入,指定用於可負擔房屋及租金援助。灣區城市新聞社

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三藩市房屋倡議人士正推動I提案,擬將部分來自豪宅和大型物業交易的轉讓稅收入用於可負擔房屋,11月交由選民表決。但市長羅偉(Daniel Lurie)表明反對,指提案恐佔用市府其他計劃的經費。

I提案又名《可負擔住宅保障法案》(Affordable Housing Guarantee Act),將把價值1,000萬元以上物業交易的現有轉讓稅收入其中50%,指定用於可負擔及社會住房和租金援助。此稅不適用於新建物業。提案另一重點,是取消市參事會毋須經選民批准即可修改轉讓稅的權力。

根據提案,撥作上述用途的收入中,至少60%用於可負擔住宅興建計劃,至少25%用於收購或修繕現有可負擔住宅,至少10%用於穩定租客居所和防止無家可歸相關計劃。

提案由美國民主社會主義者組織(DSA)三藩市分會領導,支持提案的市參事菲爾德(Jackie Fielder)和前市參事潘正義(Dean Preston)皆屬DSA會員。

已表態支持的包括服務業僱員國際工會1021號地方分會(SEIU 1021)、三藩市教師工會(UESF)、市參事華頌善(Shamann Walton)和多名前市參事等。

支持者認為,今年I提案有必要確保2020年I提案增加的轉讓稅收入,真正用於當年倡議的可負擔住宅等用途。

根據2020年I提案,價值1,000萬元以上物業的轉讓稅率從2.75%調高一倍至5.5%,2,500萬元以上則從3%調高至6%。當時支持者表示,增加的稅收可用於租金補貼和興建可負擔住宅,但提案沒有具約束力規定要求相關收入必須用於這些計劃。

三藩市主計官估計,2020年I提案增加的轉讓稅每年帶來約1億2000萬元收入,新I提案將把這筆收入由一般基金轉作指定用途。

羅偉與三藩市消防員工會798號地方分會及三藩市警察協會表態反對I提案。三方聯合聲明指出,豪宅轉讓稅收入目前支援一般基金,若轉作指定用途,可能妨礙其他領域投資,包括增聘警員。羅偉亦表示,他不相信提案會令更多可負擔住宅落成。

羅偉與市參事馬百樂(Bilal Mahmood)今年較早前提出《建設法案》(BUILD Act),其中包括把轉讓稅率調低至2020年以前水平的條文,但6月因市府預算疑慮而擱置。I提案支持者擔心,若提案未能通過,而羅偉或市參事會日後再次推動類似法案,高價物業轉讓稅率可能被調低。

三藩市正式選票包將於10月初陸續寄到選民手上。

I提案要求將豪宅及高價物業轉讓稅的部分收入,指定用於可負擔房屋及租金援助。灣區城市新聞社
I提案要求將豪宅及高價物業轉讓稅的部分收入,指定用於可負擔房屋及租金援助。灣區城市新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