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壆圍南路發生狗隻咬死人事件後,漁護署與警方展開聯合行動,在五日內捕捉八隻無人看管的狗隻,並已向一名登記畜養人提出檢控,涉及未為狗隻領有有效狗牌及未有妥善控制狗隻。漁護署強調行動旨在消除社區安全隱患,並澄清有關接收動物後四天即被人道處理的說法並非事實。
本文核心內容:
- 漁護署與警務處在元朗壆圍南路一帶展開為期五日的聯合狗隻捕捉行動,共捕獲八隻無人看管的狗隻。
- 其中三隻狗植有晶片但牌照已過期,漁護署已向其中一隻狗隻的登記畜養人提出檢控,涉嫌違反《狂犬病規例》。
- 一名漁護署前線人員於執行職務期間手部被狗隻咬傷,經治療後情況穩定,現正留院觀察。
- 漁護署嚴正澄清,坊間指動物被接收後四天便會被人道處理的說法並非事實。
捕捉行動與執法進展
針對元朗壆圍南路發生的懷疑狗隻咬死人事件,漁護署與警務處的聯合狗隻捕捉行動現階段已完成。在五日的行動中,署方共捕捉八隻無人看管的狗隻,並即時移送往動物管理中心扣留及觀察。經調查,漁護署已向其中一隻狗隻的登記畜養人提出檢控,涉嫌違反《狂犬病規例》第20條(未有為狗隻領有有效狗牌)及《狂犬病條例》第23條(在公眾地方未有妥善控制狗隻)。漁護署正全力調查其餘個案,並配合警方調查。
澄清誤傳與處理原則
漁護署對於坊間有人散播流言,指署方「便利性撲殺」,動物被接收後四天便會被人道處理一事,作出嚴正澄清,強調這些說法並非事實。署方解釋,法例規定的四天是讓漁護署進行查詢及尋找主人的法定要求時間。捕獲狗隻後,署方會檢查晶片及狗牌,聯絡畜養人。如最終未能尋獲畜養人,動物管理中心人員及獸醫師會觀察動物,身體健康及性情溫馴的狗隻會被送往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接受絕育及安排領養。
呼籲負責任飼養
漁護署提醒狗隻畜養人必須負上責任,妥善管控狗隻,履行照顧其一生的承諾。放任狗隻於公眾地方可能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棄養狗隻更是違法行為。畜養人除了要為狗隻領牌,亦須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續領牌照。署方已加強狗隻牌照巡查,並會針對違規行為嚴正執法。如市民遇到懷疑無人管束的狗隻,應致電1823報告;若情況危急,例如狗隻有攻擊行為,則應立即報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