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智華
香港是騙棍天堂,點解?因有大量人貪心,加上行資本主義制度,你一日未能證明提供「超筍回報」者犯法,就只有放行,睇住佢劏水魚,直至等到水魚真正被劏,見晒血,證實有人犯法,才可拉人告上法庭。
但日日有無數水魚被劏,這種罪案可能發生一千宗,才有一百宗報案。執法部門要蒐集到足夠證據,再交律政司評估勝算,有把握才起訴,至此,可能只得十宗,而再告得入,分分鐘剩下五宗。
意即一千宗劏水魚事件,能夠將騙徒繩之於法的,可能只有0.5%機會,這就解釋到,點解香港騙子如麻,反而暴力行劫唔多見了。
旅行團劏水魚同一套路,消費者人人皆知,參加旅行團,比自己訂酒店、機票、安排一切更平。點解?當然在其他地方賺返啦。主要是不停帶團友買買買,睇景點、食飯就嗱嗱臨,但去到購物目的地時,就畀足時間職員介紹、游說,搞到個個客唔買多少唔好意思。
一般講,香港旅遊集團手法比較文明,只營造客觀條件鼓勵你買,另外,購物點多數只需導遊帶客去,就按人頭回佣,運作頗為透明,絕少出到強逼購物。
但內地團唔同,根本收費低到離晒譜,點解?就是要趕水魚入籠,然後一重又一重經手者都過一過刀,自由經濟,「平到冇人信」不是罪,除非變刑事恐嚇或暴力。
十七年前惡名昭彰的女導遊阿珍,辱罵內地「賤價團」客,畀人拍晒片上晒網,最終也不是刑事,只是停牌半年,之後,又一條「好漢」,可以再帶團。
點解有「阿珍」出現?佢係雞定係蛋?又或是一個不良制度催生而出的樣辦導遊?其實答案早早寫在牆上。總結,只要有人貪,就會有「阿珍」,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