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處理一宗涉及大律師的禁制令申請。39歲大律師蘇潁入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前女友李樂童對其本人、親屬及工作夥伴進行騷擾、接觸或恐嚇。法官鄭蕙心審理後,認為相關行為已持續一段時間,案件缺乏急切性,故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並將案件押後處理。
本文核心內容:
- 申請人為大律師蘇潁(So Wing Winky),要求法庭禁止前女友李樂童(Lee Lok Tung)騷擾其本人、母親等四名親友,以及三家大律師事務所的成員與員工。
- 申請內容包括禁止李樂童接近相關人士100米範圍內,以及禁止進入蘇潁住所、其親友住所及事務所50公尺範圍。
- 法官鄭蕙心以騷擾行為已持續數年、案件無急切性為由,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 法官同時駁回蘇潁提出的匿名令、禁言令及非公開聆訊申請,強調公開聆訊可確保案件公正性。
申請人指控持續騷擾行為
蘇潁在申請中指出,李樂童曾到訪其大律師事務所,並嘗試透過不同電話號碼致電進行聯絡。他要求法庭頒布臨時禁制令,以明確告知李樂童不應再作出相關騷擾行為。
法官裁定缺乏法律急切性
法官鄭蕙心在聆訊中表示,儘管申請人指稱的騷擾行為可能對其造成困擾,但由於相關行為已持續數年,法庭認為情況並未達到需要即時頒布臨時禁制令的急切程度。因此,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讓雙方有充足時間準備並提交所需的法律文件。
案件編號:HCMP1501/2026

